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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飞乌林鸮
刘雪婷
2020-09-01
846
2020年8月25日中午12点半,根河森林公安局第一派出所民警接到库根公路施工工人报警称:在施工现场发现一只野生猫头鹰,可能是误入市区,现已将猫头鹰保护在工人所居住的宾馆内,希望民警予以救助。
接到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打开装猫头鹰的纸箱,发现是一只成年乌林鸮,体型较大,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民警遂将乌林鸮带至派出所检查身体是否有外伤。经检查,这只乌林鸮身体无外伤血迹,没有被人为伤害的痕迹。于是,民警将乌林鸮带到根河市电视塔山处,将其放生,回归自然。
□ 魏永春 周翔儒
爱恋这片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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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狍子——让森林里的精灵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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