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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大春天是万物生发的季节,人们也以“逢春”形容事物生逢其时,将有大的发展。然而,从近年的数据看,我国湿地的命运却还没能“逢春”。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全球三大生态系统,被称为“地球之肾”,在世界各地分布广泛。生物多样性非常丰富;可作为直接利用的水源或补充地下水;有效控制洪水和防止土壤沙化; 滞留沉积物、有毒物、营养物质,从而减少环境污染;甚至能调节局地气候。湿地的功能的确不少,但它的重要性很晚才被社会所认识。也正因此,大量湿地遭受人为破坏,很多只能从地名中窥见其存在。比如北京的“海淀”“积水潭”“苇子坑”“水碓子”“北洼”,都曾是典型的湿地地貌,如今早已被水泥森林所取代。
资料显示,我国湿地率为5.58%,低于全球8.6%的平均水平,人均湿地面积仅为世界人均的1/5。根据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2003年至2013年,我国湿地面积减少了339.63万公顷,减少率达8.82%。大规模的无序开发建设使许多湿地成为生态“孤岛”,湿地面积萎缩、功能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已成为我国最突出的生态问题之一。
去年,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一批对8省区进行督察,5个省区的督察意见中包含湿地破坏的内容,其中,黄河湿地无序开采导致严重生态破坏;呼伦湖大面积湖滨芦苇湿地丧失,草场退化、沙化严重等问题广受关注。而在我们身边,一些根本进不了名录的小湿地同样在加速消失。去年,北京市昌平区都市芳园小区的200亩人工湖被填埋,环保民间组织和业主干脆把“肇事”的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
中央 《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与“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了“到2020年全国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的目标,这在湿地保护历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但指导5年工作的湿地保护“十三五”规划迟迟不能露面;同时,一些地方的保护条例规定要按照名录管理,可由于湿地管理存在多部门职能交叉等问题,名录难产导致保护缺乏依据。这都让人感觉湿地保护实际工作依旧难与目标相匹配。
令人欣慰的是,去年12月中旬,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对新形势下湿地保护修复作出部署安排,这对于急需“疗伤生肌”的湿地来说,无疑是一缕春风。划分湿地管理事权、实行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将湿地保护成效指标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体系等方针,让湿地保护有了明确的制度安排。
一年之计在于春,很多人期盼借此春风,湿地保护能有一个全新的局面。然而,有人认为,湿地保护远不比大气、水污染治理来得急迫,排排座次,资金、人力都很难安排到前面,这样的想法十分偏颇。生态是一个有机整体,没有了生态安全,生物灭绝、灾害频发,哪有高质量的生存环境?必须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高度重新认识湿地保护的重要性,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都应拿出有力措施、投入真金白银,保护湿地不再遭受破坏与蚕食,让湿地保护真正迎来一个明媚的春天。(孙秀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