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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林区大地常开长盛

姚旭峰
2022-10-08
2083

       本报评论员

       民族团结犹如空气和阳光,受益而不觉、失之则难存;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犹如甘露,滋润着林区儿女的心房。

       今天,我们迎来了林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总结2018年以来林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成就,表彰在林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切实推动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在林区落地落实,不断开创林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林区工作的全过程。林区开发建设70年来,在党的领导下林区各族职工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在10.67万平方公里的茫茫林海中,秉承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守望相助、携手共建,为支援国家建设累计提供2亿多立方米优质木材,上缴税费200多亿元,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量年均达到6160亿元,林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重大成就,林区少数民族面貌、民族地区环境、民族关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民族工作取得了辉煌成绩。林区开发建设70年来,23个民族的三代务林人休戚与共、风雨同舟,镌刻了不朽的绿色丰碑,形成了各族职工群众守望相助、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局面。民族事业持续发展,各民族和睦相处,为林区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进步、边疆安宁创造了良好环境,提供了重要保证。

       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林区大地常开长盛。当前,林区正处在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团结一心、砥砺奋进,为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贡献林区力量。做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要坚持思想铸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各族干部职工群众。要坚持文化引领,推动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与森林文化、森工文化创新交融,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深入挖掘具有林区特色民族团结模范典型,围绕于海俊、崔曾女、李庶坤、颜士文等典型人物,引导各族党员干部职工以民族大义为念、以中华民族共同体为重,形成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强大精神纽带。要坚持品牌提升,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创新载体,用鲜活生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林区的民族团结故事。要坚持聚力发展,扎实推进林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坚决肩负起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的重任,铭记“国之大者”,树牢生态观、发展观、政绩观,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守护好这片碧绿、这方蔚蓝、这份纯净。要坚持依法治理,以良法善治保障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大力开展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各族职工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社会风尚。

       民族团结是发展进步的基石。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任重道远,必须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果丰硕,必须加倍努力、倍加珍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机遇难得,必须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我们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带领林区各族干部职工守望相助,携手共进,扎好民族团结同心结,画好民族繁荣同心圆,走好民族复兴同心路,齐心绘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美好画卷,共同谱写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美丽林区,实现林业兴、林区美、林工富的崭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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