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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大本报讯(通讯员 张廉昀)近期,呼伦贝尔市紧扣林地草原湿地保护管理关键环节,通过高位推动、科技赋能、严格执法、源头防控等举措,秉持“零容忍”态度重拳整治,扎实推进林草湿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呼伦贝尔市制定了《毁林毁草毁湿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及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构建起“党政同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的攻坚格局,全面压实生态保护政治责任。并将整改销号纳入林长制考核体系,建立“林长+公安局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依托林长制实施监督,对整改进展缓慢的旗县开展约谈通报,倒逼责任落实。同时,明确考核指标和奖惩机制,把销号工作融入林长制考核,充分激发各旗县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坚持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林地管理边界,建立“分区管控、精准施策”管理体系,守牢生态保护红线,确保红线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依托遥感监测技术,构建“天空看、地面查”立体化巡查体系,常态化开展森林督查“全覆盖、无死角”专项行动。同时,严格执行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严控林木采伐限额,建立生态修复地块“一地一档”管理制度。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生态执法体系健全生态协同机制的工作方案》,成立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市林草局实体化运行的“生态执法专项组办公室”。同时,呼伦贝尔市林草局、呼伦贝尔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明确法律规定与处罚措施;扎实开展“入户式”精准宣传,重点面向草原使用者、承包经营者,林草湿范围内建设项目实施者,林草湿耕交错地区耕地承包者、种植者,以及涉及违法开垦、破坏林草湿地块的责任人等群体,通过法律宣讲、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签订告知书等方式,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