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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濒管办)大事记

叶桐
2019-06-27
1487
       2011年

       1月4日~13日,专员办分两个检查小组开展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冬季森林资源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2月16日,专员办召开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动员大会。18日,举行处级干部竞争上岗演讲测评大会。
       2月23日,专员办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提交 《2010年度森林资源监督通报》。《监督通报》客观地总结、分析和评价了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总体情况,充分肯定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显著成绩,指出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并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3月18日~19日,专员办参加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企事业领导干部会议。刘树人专员讲话。
       3月19日,专员办组织召开监督工作座谈会,刘树人专员、李国臣副专员以及各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上,来自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驻各森工企业局监督办监督员就基层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基础建设和监督队伍建设、森林资源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尤其是对该办与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林地和木材流通领域管理有关问题的联席会议纪要》 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作了全面汇报,总结、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打算和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
       3月28日,专员办召开全体会议,宣布国家林业局人教司关于14名处级干部任职令。同日,专员办党组召开新提职领导干部集体谈话会。党组书记、专员刘树人同14名新任职领导干部(包括两名轮岗干部)进行了谈话。党组成员、副专员李国臣、高广文参加会议。
       3月~5月,专员办组织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驻各林业局监督办对驻在林业局生态功能区范围内的所有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包括人造板企业)进行了执法监督检查。此次检查的主要范围为:全面检查驻在林业局生态功能区内林业企业内部管理和由地方林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各类木材加工单位及人造板企业。检查的主要内容为: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和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及年度检验情况; 通过对2010年底库存原料结构、产成品数量和2011年1至3月份进厂原料结构、产成品的产、存、销数量检查,查清有无违法收购、经营、加工非法来源(无木材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木材销售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木材的行为; 有无超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木材经营、加工行为;有无未批准的转包、转租、变更和注销等违规行为; 有无建立原料来源、购销、加工登记台账;有无以剩余物名义加工超标原料的问题。
       4月9日~14日,专员办组织筹备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木材流通领域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分4个片区分别召开。
       4月16日,为切实加强工程建设占用林地管理,专员办与呼伦贝尔市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就呼伦贝尔市林地管理和保护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达成共识。会后,内蒙古专员办与呼伦贝尔市政府联合下发《会议纪要》。专员办综合处、林政监管处,呼伦贝尔市政府办公厅及市国土资源局、发改委、林业局、交通局、经信委、水利局、农牧业局、旅游局、电业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4月9日~14日,专员办分别在乌尔旗汉林业局、额尔古纳市、根河市、鄂伦春自治旗召开木材流通领域监督管理协调片会。来自牙克石市、额尔古纳市、根河市政府和鄂伦春自治旗主管市长、旗长,呼伦贝尔市林业局负责人以及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资源处负责人,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所属各林业局主管副局长,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驻各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办监督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就驻内蒙古专员办、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关于加强林地和木材流通领域管理有关问题的联席会议纪要》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沟通。针对存在的问题,就进一步从全局高度认识和把握森林资源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做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加强林地管理,确保限额使用林地制度的落实; 进一步加强木材流通领域监管;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呼伦贝尔市、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等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4月16日,专员办与呼伦贝尔市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就呼伦贝尔市林地管理和保护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达成共识。国家林业局驻自治区专员办专员刘树人、副专员李国臣出席会议并讲话。会后,专员办与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联合下发 《会议纪要》。就此,6月8日,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局纪检组陈述贤组长在专员办印发的《资源监督简报》 上批示:“驻内蒙古专员办会同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就林地管理和保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认真开展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大检查,这一做法值得肯定。”
       4月26日,在国家林业局开展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中,国家林业局驻内蒙古专员办被评为“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先进单位”,两人被评为“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先进个人”。
       4月25日~30日,按照国家林业局防火办的统一部署,专员办与中国绿色时报社驻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记者站联合对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呼伦贝尔市、兴安盟所属的9个林业局、3个旗市及林场、林政防火检查站、森林管护站等高火险区进行了明查暗访,召开区域毗邻单位(包括政府、驻军)座谈调研会5次。检查结束后,分别向呼伦贝尔市森防指、林管局森防指反馈了情况,促进了对存在问题的整改。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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