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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濒管办)大事记

叶桐
2019-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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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主要工作成果

       2012年,内蒙古专员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全国林业工作大局,结合驻在地区林业改革发展实际,按照“突出一大重点、确保两项制度落实、强化三项检查、推进四方面工作、加强五大建设”的“12345”工作思路,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指导思想,遵循监督好、保护好、支持好、服务好的工作原则,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创新方式,落实责任共完成国家林业局要求督办案件8起。
       【林地林权监管】针对内蒙古自治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步伐加快,占用林地数量不断增多的实际,强化监督信息通报和沟通,引起高层重视。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领导汇报工作和提交森林资源监督通报,参加自治区有关专业会议,加强监督信息沟通,开创监督工作新局面。3月2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内部情况通报》第41期上,以编者按的方式刊登曹征海常委对内蒙古专员办提交的《2011年度森林资源监督通报》的批示,全文转发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度森林资源监督情况的通报》,并分送自治区党委书记、副书记、秘书长,自治区政府主席、副主席,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政府办公厅主任、副巡视员,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林地审查】严格执行材料审核和现地查验制度。审查征占用林地项目78项。
       【行政许可被许可人检查】2012年5月19日~8月18日,对内蒙古自治区8个盟市和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2011年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的19个项目和2011年以前许可的4个指定竣工项目的占用征收林地行政许可被许可人使用林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冬季资源林政执法监督检查】与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联合,共同开展冬季资源林政执法监督检查,对9个林业局、54个作业小班的林木采伐管理和林木采伐作业情况重点抽查。(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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