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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濒管办)大事记

叶桐
2019-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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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伐区作业和调查设计检查】对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所属19个林业局(公司)的伐区作业质量和伐区调查设计进行检查,提出监督意见125条。
       【行政许可】严格执行两项检查结果与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相挂钩制度,对242个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伐区调查设计做出不予核发采伐证的决定,停发或缓发存在突出问题12个单位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发证合格率100%。
       【木材运输】协调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呼伦贝尔市林业局和铁路部门,严格落实内蒙古专员办与哈尔滨铁路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严格执行木材凭证运输制度的通知》要求,重点抽查林场27个、伐区339个、铁路车站9个、木材检查站144个、木材经营加工单位283个,调查走访森林公安局9个,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木材凭证运输率保持在99.9%以上。
       【“三总量”检查】2012年9月4日~9月19日,利用卫星遥感技术检查黑龙江省五营、南岔林业局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的“三总量”执行情况。国家林业局资源司(监督办)郝燕湘司长(主任)和国家林业局监督办副主任张松丹等到南岔林业局看望全体参检人员。
       【防火督查】4月20日和21日,毕拉河林业局羊其河管护所、克一河林业局诺敏森林经营所和吉文林业局吉莫林场相继发生火情,刘树人专员带领有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森林防火指挥部,了解掌握各个火场扑救进展情况,及时向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5月18日~25日,李国臣副专员带队的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督查组行程4000多公里,对兴安盟、呼伦贝尔市、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18个林业局和有关旗市开展春季森林防火蹲点督查。(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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