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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大海滨小城,秋风习习。雨滴嗒嗒,久不停歇。
一位老乡,在我家与我切磋书法,面对绵绵细雨,我便留他吃午饭,何况我们还正唠在兴头儿上呢!他幽默地笑道:这叫人不留客天留客呀!
中午,他刚喝了两小杯酒,脸就红了,话也多了起来,他也是个不胜酒力之人。
他从蘑菇炖小鸡儿的碗里夹起一块鸡肉,久久端详而不吃。我说,咋的,上面有毛啊?“不是。我想起一件事来,你想知道吗?”他很严肃地说。我说,我愿洗耳恭听。
他放下筷子,便慢慢道来:
五十多年前,我刚二十来岁,在一个林场工作。有一次从山上工队搭乘运材汽车回林场,半路上车撞上一只野生大乌鸡,司机便骤然停了车。那只乌鸡没有死,但翅膀被撞伤,飞不起来了,它匆忙冲离公路,往山上仓皇而逃。五十多岁的老司机,捡了一段干树棒,递给我说:老弟,你年轻,跑得快,赶紧去追打,不然它钻进林子草棵里就找不着了!我什么也没想,便急忙举棒去追。那乌鸡急于逃命,跑得很快,我也紧追不舍。期间,它两次回头瞅我,它眼里似乎充满恐惧和哀求。但最后它被倒木绊倒,被我追上用木棒击打而死。当时,我发现它的眼睛还是睁着的……
回场后,司机也不太讲究,竟然把乌鸡拎回家自己享用了,也没说让我去吃肉。
那个年代,去山上猎打飞禽之事很常见,也没听说违法,人们也大都没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故此,当时我对打乌鸡的事也没感到有什么不对。
后来 ,随着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的严格实施,自己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日益增强,我便常常想起打乌鸡的事情,感到心痛和自责。
特别是想起乌鸡看我的眼神儿,更感到无比难受和愧疚。后来一想,还真得感激那位司机没让我去吃肉,不然,我就更悔恨死了!
我有时给别人讲起这件事,表示忏悔时,有人劝我说,即是那乌鸡不毁在你手里,它受了伤不能飞翔,也是会被狼狐鹰隼捕食的;再说了,也不能拿现在对动物保护的法律和意识,去苛求那时人的言行啊。
虽然这话也有一定道理,但我还是不能原谅自己。我对孩子们也讲过这件事,并教育他们一定要保护野生动物,要与它们和谐相处。有时下雪了,我还常常在院子的雪地上,撒些米粒儿,看着那一群群小麻雀飞来,叽叽喳喳地跳跃、啄食,我感到特别欣慰……
最后,他长叹一声:“唉,不管怎么说,我就是难忘乌鸡的那双眼睛啊!
我看到他的眼睛湿润了。我也一时不知该对他说些什么。我们久久默默地对坐着,杯中温酒已凉,碗里鸡汤渐凝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