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5日开始,内蒙古大兴安岭毕拉河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部门逐一与自愿退耕还林的农户签订了退耕协议书,有序推进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开展。
据了解,毕拉河林业局根据自治区下发的《我区大兴安岭及周边地区已垦林地草原退耕还林还草试点方案》文件精神和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有关退耕还林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在今年1月份就在全局范围内启动了已垦林地草原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对全局林权范围内(1990年-1998年时段)开垦林地草原形成未收回的耕地开展了政策宣传、摸底调查、登记入录、意向协议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此次退耕还林还草协议书签订工作共涉及1.9万亩,农户300余户。对回收的地块,林业局将坚持生态优先、保障民生的原则,采取宜林则林、宜草则草,还林、还湿的方法,真正把生态功能重要、生态敏感脆弱、水土流失和风蚀沙化等严重影响生态功能的耕地退下来,逐步恢复森林生态环境。( 罗碧长 刘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