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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场的回忆

朱容颉
2020-06-15
1690
       2018年6月22日,内蒙古大兴安岭乌玛林业局伊木河林场77林班、64林班发生森林火灾,时任根河林业局副局长的于海俊带领我们100名森林消防队员前往支援。
  当日下午2时30分乘车出发,下午5点抵达莫尔道嘎。于海俊担心到达火场时间太晚,怕队员们饿肚子,就和莫尔道嘎镇饭店沟通联系,让队员吃上晚饭再出发前往指定地点。晚上9点,我们到达指定地点,于海俊第一时间与管理局森林防火指挥部联系次日飞机运送队伍进入火场事宜,确保不耽搁援外扑火任务。

  次日早6点飞机抵达我们集合地。在登机时,飞机运输箱内有一个吊桶,需要搬下来,于海俊主动和队员们一起去搬,不料吊桶下面有一块铁吊坠掉了下来,砸到于海俊的脚面上。当时,谁也没发现这个事情,他自己也没说。搬完铁桶后和队员们一起上了飞机。不一会,他的脚面肿起来了,可他全然不当回事,和队员们讲起以前在火场的故事。早上8点我们顺利抵达火场,于海俊不顾疼痛,坚持勘查火场,安排我们森林消防队长刘宝柱带一队向西北方向扑火,安排我带一队向东南扑火,剩余人员分成两队分头清理火场,在中午11点30分我们负责的火场地段全线合围。
  直到这时,于海俊仍然拄着木棍坚持和大家一起扑火、清理火场,我们问他怎么了,他笑着说:“脚被砸了一下,没啥大事。”在我们的坚持下,于海俊才脱下鞋子,查看脚伤情况,可这时因为脚肿,鞋子已经很难脱下来了。我们劝他先回到驻地,可他坚决不肯,一直到晚上6点才和队员们一起返回驻地。我们队员拿出带来的云南白药喷雾剂给他的脚喷上,他却和我说:“这是队员自己的东西,回去后,一定要还给队员。”
  晚饭过后,他在一个木墩上写扑火日记,我在旁边看他记的火场记录非常详细,包括时间、地点、参战人员、起火地点、坐标点、扑火过程都详细记录、连火场地形图都画了出来,当时我看到于海俊认真且疲惫的面容,忍不住拍下这张照片。
  这次扑火让我感触很深,一方面是于海俊这种不顾自身疼痛,坚持带队扑火的工作态度,感染着我们每一名队员,使队伍士气更加高涨;另一方面是感受他的渊博学识,在火场临危不乱的指挥能力,使我们扑救工作及时、高效;再有就是他良好的工作习惯,对每次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及时总结、记录,为以后工作积累了大量可借鉴的宝贵经验。 赵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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