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库都尔林业局抓实抓细野生经济植物采集管理,进一步规范采集行为,保证林下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有序开发和合理利用。
这个局成立了由驻局监督办、动保办、资源科、防火办等部门组成的野生经济植物资源保护小组,联合库都尔森林公安局、工商局,对林下资源采集、收购、运输等环节进行监督,加大巡护稽查力度,坚决制止、严厉打击非法采集、抢采、掠青等破坏野生植物资源行为。同时,他们将夏季森林防灭火工作与林下资源采集工作同抓同管,在检查站、管护站设卡检查过往车辆及入山采集人员,杜绝非法采集偃松、笃斯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不发生人为森林火灾。
他们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倡议书、宣传单等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珍稀林木保护条例》 等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公众对野生经济植物资源的保护意识,营造规范、有序、文明的林下资源采集环境。(韩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