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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榜样力量践行榜样精神 ———写在于海俊同志牺牲三周年之际

唐永朋
2022-06-20
1963
       编者按

       2019年6月19日,内蒙古大兴安岭根河林区上央格气林场突发雷电森林火灾。于海俊急率几十名林业快速扑火队员第一时间赶赴火场,奋力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直至夜晚火线合围,在现场勘验时被火烧站杆意外砸中至重伤,于当晚23时30分抢救无效逝世,享年56岁。

       2022年6月19日,是于海俊同志逝世三周年纪念日。妻子刘文庆为于海俊同志生前同事、好友寄来一封信,信中这样写道:今天是海俊逝世三周年的日子,再一次与海俊做人世间的道别,心里撕裂般的疼痛。在此期间,于海俊被追授“全国最美奋斗者、烈士、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林业系统先进工作者、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北疆楷模”荣誉称号;近时,海俊的遗物被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选中。我深深感到,这是纪念海俊最好的方式,海俊的优良品质和精神得到中共中央和全国人民的肯定,让我非常欣慰和感动……

       英雄虽已离去,精神永驻兴安。在于海俊同志牺牲三周年之际,本报记者来到他生前工作过的地方,深切感受到大兴安岭林区一代代务林人正以于海俊同志为榜样和标尺,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投身到林业各项工作当中,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美丽林区”、筑牢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而不懈奋斗。

       ■本报走基层融媒体报道组记者 米何妙子 通讯员 吴慧欣 何康红 张旭

       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里,“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于海俊同志生前随身携带的笔记本和植树、扑火时穿着过的工作服静静地“躺”在展示柜内,这是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开发建设70年来,第一次被国家级展馆选中实物并展出。

       笔记本扉页上于海俊同志的字迹清晰可见,那身于海俊同志曾穿过的工作服仿佛讲述着他与扑火队员们骁勇奋战在火场的情景。

       时光如白驹过隙。2022年6月19日,“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于海俊同志已经离开我们三周年了。于海俊同志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的光辉典范,是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为保护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献出宝贵生命的第62位烈士,是“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大兴安岭人精神的践行者。

       万千思念,无尽敬仰;精神丰碑,永远铭记。在以初心赴使命的时代丰碑上,于海俊的名字,永久镌刻、永不褪色;于海俊的事迹,更是以一种历久弥新的传承,永远留在茫茫林海中,始终激励林区干部职工为筑牢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贡献力量。

       榜样精神在密林深处熠熠生辉

       榜样的精神,引人自勉、强心立志。

       于海俊同志牺牲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下发了《关于向于海俊同志学习的决定》,号召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向于海俊同志学习,学习他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恪尽职守、担当有为的精神风貌;学习他甘于奉献、勇于牺牲的崇高境界;学习他忠厚朴实、克己奉公的高尚情操,把在学习中焕发出来的精神力量转化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森工集团党委下发了《关于广泛开展向优秀共产党员于海俊同志学习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于海俊同志的优秀品质和崇高精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持久动力。

       奋斗之花,绽放在守林护绿路上;无悔年华,矢志于绿色追求之中,是于海俊同志一生的生动写照。于海俊同志牺牲后,被追授为“全国最美奋斗者”“烈士”“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林业系统先进工作者”“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北疆楷模”等荣誉称号。

       森工集团将于海俊同志的先进事迹纳入讲好林区“四个故事”之一,并组织内蒙古大兴安岭乌兰牧骑以于海俊同志的先进事迹为原型,改编了大型舞台剧《林海俊杰》。在根河森工公司建立了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第一家党员教育基地,以图文并茂、情景再现、现场解说等形式,进一步传承和弘扬内蒙古大兴安岭人“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集中展示了以于海俊同志为代表的林区英模的品质,号召林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学习以于海俊为代表的林区英模先进事迹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讲好身边典型事迹、讲好林区红色故事,把英雄模范的崇高精神转化为推动林区绿色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3年来,于海俊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先后走进自治区党政机关,走遍自治区12个盟市,走进多家企业、高校,深入于海俊同志的母校、出生地和工作所在地,巡回宣讲近30场,观众超万人,直播平台点击量超200万人次。

       沿着榜样足迹砥砺奋进

       榜样的力量,鞭策激励、催人奋发。

       6月16日,根河市烈士纪念广场人头攒动,根河森工公司干部职工手拿菊花,向于海俊同志雕像庄严献花、敬礼,举行“弘扬英烈精神筑牢生态屏障”缅怀于海俊烈士牺牲三周年活动,表达敬仰和哀思。

       “于海俊同志的先进事迹和榜样力量激励、鼓舞着我们每一个人。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我将沿着榜样足迹,带领职工守护好这片绿色林海。”根河森工公司约安里林场党支部书记孙彦章坚定地说。

       于海俊生前曾在根河森工公司工作8年时间,根河森工公司干部和职工为有如此楷模而自豪。为缅怀英雄有感受、学习英雄有载体、寻找英雄有足迹,3年来,根河森工公司党委制定了《根森公司党委关于在各级党组织深入开展学习弘扬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于海俊同志精神实施方案》,编纂《最美奋斗者———于海俊先进事迹读本》,配合属地政府完善根河市烈士纪念广场周边设施;并通过“根深林茂”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平台“铭记英雄牢记使命”专栏,传扬英雄事迹和精神。各基层单位相继举办了系列主题鲜明、寓意深刻的宣讲会、学习会和主题党日活动,大力弘扬英雄精神,在根河林区形成了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浓厚氛围。

       森林调查规划院纪委副书记商文君每每想起与于海俊共事的日子,不禁万分感伤。他说:“时间过得真快,英雄已离开我们3年了。回想起与于海俊同志共事的点点滴滴,仿佛就在昨天。3年来,我有幸参加了‘英雄事迹报告团’,把英雄的事迹和林区故事传递给更多人。很多人通过我们的讲述,了解到祖国北疆有这样一群人为守护绿色在默默地奉献着,用行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请英雄放心,我们将继续沿着他的足迹把祖国北疆这道风景线建设得更加亮丽。”

       英雄从未走远,英雄不会被忘记。如今,于海俊同志的事迹在他曾经工作和战斗过的地方绵延着,影响和激励着干部职工勇毅前行。

       激励广大务林人接续奋斗

       榜样,在绿色林海中接续和传承。

       3年来,林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以于海俊同志为榜样,开展不同形式的纪念活动,凝聚起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美丽林区的强大合力。

       “楷模,是一面镜子,映照着自我;楷模,是一面旗帜,指引着前进的方向。于海俊虽然离开我们3年了,但他舍小家、顾大家,全身心投入林区建设事业,直至奋斗到生命最后一息的精神境界永远是务林人精神动力……”在林木种苗培育的关键时期,绰尔森工公司林木种苗中心工作人员在温室大棚工作现场宣讲于海俊先进事迹,引导育苗工作者积极投身生态保护建设和林区改革发展事业中。大家纷纷表示,将以于海俊同志为榜样,多育苗、育好苗,为兴安增绿添彩。

       满归森工公司党委把学习于海俊同志先进事迹纳入经常性教育,以“身边的模范事迹”为主题举办了道德讲堂和“双宣讲”活动,扩大典型宣传的渗透力、影响力和覆盖面,凝聚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斗志。

       阿里河森工公司机关各党支部与基层党组织以结对共建形式,共同开展学习于海俊先进事迹主题党日活动。活动中,通过宣讲于海俊先进事迹、观看《兴安之子于海俊》视频,并结合自身工作、学习等方面进行座谈交流,进一步激发了党员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

       紧张的春季防火刚刚结束,对于库都尔森工公司应急事务处森林防灭火专业队副队长徐雨松来说,依旧不敢松懈。春防期间,他带队训练、体能拓展、义务劳动。“日程表”排得满满当当,每天都在忙碌和坚守中度过,而这也是于海俊精神带给他的“战斗力”。

       徐雨松说:“时间没有让我们忘却于海俊同志,而是让这份怀念愈加浓烈。我们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不是一支队伍在战斗,而是与更多像于海俊同志一样的‘战士’并肩作战。他的精神将时刻激励、鞭策着我们。寸绿必守、星火不让,一定把于海俊同志未竟的事业和梦想进行到底。”

       于海俊同志虽然离开了,但他的精神风范,必将激励一代代务林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筑牢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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