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濒管办)大事记
2015年
1月12日~21日,专员办在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开展冬季林木采伐管理监督检查和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督查督导工作。
1月~11月,专员办与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联合开展严厉打击毁林开垦和侵占林地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6月4日~29日,李国臣副专员带队,赴乌兰察布市商都县、锡林郭勒盟正蓝旗、赤峰市克什克腾旗、鄂温克旗开展目标责任制检查。
6月29日~8月3日,专员办开展全区林地行政许可监督检查。
9月6日~25日,专员办参加国家林业局组织的对克一河林业局、图里河林业局、乌尔旗汉林业局、吉文林业局、库都尔林业局、绰源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
11月10日,中共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委员会授予专员办林管局“文明单位”称号(内兴林党发[2015]4号)。
11月~2016年3月,专员办结合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的新形势,监督检查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18个林业局2014年冬季以来的林木采伐管理情况,及时整改存在问题,避免因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出现突击采伐林木的行为。
11月16日,李国臣副专员带队赴呼伦贝尔市督办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毁林开垦查处情况。
2014年12月9日~2015年11月,专员办对8个盟市31个旗县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工作督查。
主要工作成果
2015年,专员办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指导思想,突出案件督查督办重点,加强对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的监管,督查督办涉林案件58起。审查占用征收林地项目申请77项。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22217份,面积150182公顷,蓄积1399445立方米,出材7851123立方米,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调查设计和伐区作业质量合格率分别由2010年的91.3%和85.1%提高到了97.9%和95.6%以上。核发允许进出口证明书26份,总金额230.9万元,收取进出口管理费共2.96万元。
【案件督查督办】专员办履行森林案件督查督办职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森林案件督查督办登记报告制度,落实案件登记办理程序和部门责任,明确对监督工作中发现森林案件的处理要求,对各类案件和举报线索做到了件件有调查、有处理、有结果。督办国家林业局交办通报案件23起,检查中发现案件28起,信访举报案件7起。刑事案件39起,行政案件19起。实施行政处罚40人,行政罚款855.03万元,刑事处罚罚金233.7万元。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