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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兴安杜鹃 务林人在行动

朱容颉
2021-02-09
1618


  “您好,我们是大杨树林业局有限公司和大杨树森林公安局奎中派出所工作人员,为了保护兴安杜鹃花及其他野生植物,我们将开展排查及宣传工作,希望你们知晓保护兴安杜鹃的意义,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做到不贩卖、不购买、不邮寄、不采挖、不折枝,让我们一起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新年将至,我们工作人员也祝福你们生意兴隆,阖家欢乐。”
  近日,森工集团驻大杨树林业局有限公司森林资源监督办、公司动植物保护办及奎中派出所联合开展保护兴安杜鹃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花鸟鱼店、山特产品店、邮政快递运输企业进行排查,还深入村屯连队,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标语、张贴公告、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宣传保护兴安杜鹃等野生植物资源的重要意义,提高职工群众的保护意识,营造积极参与保护兴安杜鹃等野生植物资源的良好氛围。
  “兴安杜鹃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我们要自觉保护兴安杜鹃花,共同保护好我们的家园。”群众纷纷表示。(魏旭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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