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林海日报官方微信
#
林海日报官方微博

字号

A- 小

14

A+ 大

“护林防火,人人有责”

朱容颉
2021-03-30
1582
  “您好,我们是大杨树林业局有限公司应急事务处工作人员,现在已经进入防火期,请您遵守《森林防火条例》《鄂伦春自治旗防火条例》,做到上山不带火种,在户外不吸烟,给您一份宣传单,印有相关法律知识及举报电话,发现火情请及时联系我们。谢谢您的配合,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3月17日,大杨树林业局有限公司应急事务处(防火办)、森林消防大队、森林公安局组成宣传车队,开展春季防火宣传活动。活动中,宣传车队在镇内主要街道、大杨树镇东等人员密集场所沿途播放《森林防火条例》《鄂伦春自治旗防火条例》。并对安全用火常识、森林火灾的预防、违法用火法律责任等进行讲解,营造了“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为开展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提供了群众基础。(魏旭)
分享至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分享至头条
打开头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