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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大听取和讨论林区生态保护建设购买服务指导意见以及森林管护、森林经营和森林防火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闫宏光等出席
本网讯(记者 凌鹤闻)10月13日,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党委书记陈佰山主持召开深化国有林区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林区生态保护建设购买服务指导意见以及森林管护、森林经营和森林防火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传达学习自治区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暨旅游推进工作会议精神。对下步林区生态保护建设购买服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闫宏光出席会议并讲话。管理局领导赵宝军、韩锡波、周艳昌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当前,管理局党委深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国有林区改革精神,积极创新森林资源管护方式,制定了林区购买服务指导意见和相关管理办法。林区要通过生态保护建设购买服务现场会、森林管护和森林抚育试点等形式,进一步总结经验,探索符合林区实际的生态保护建设购买服务体制机制,积极稳妥推进购买服务工作。
会议强调,实行购买服务是深入推进国有林区改革,建立精简高效的国有林管理机构的必然选择,各相关单位、各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将购买服务作为当前重要的改革任务,推动林业发展模式由以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全面提高林区生态保护建设水平,把祖国北疆风景线打造的更加亮丽。
会议要求,生态保护建设购买服务指导意见以及森林管护、森林经营和森林防火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是指导购买服务的重要遵循,相关部门要广泛征求意见、深入研究探讨,确保意见、办法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和要求。在购买服务推进过程中要守住生态和民生底线,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维护林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管理局机关各部门、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