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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规范整治“依托森林资源发展家庭经济户经营行为”工作座谈会召开 闫宏光出席并讲话

孙书程
2018-10-12
1562

        10月11日,林区规范整治“依托森林资源发展家庭经济户经营行为”工作座谈会召开,就如何规范整治依托森林资源发展家庭经济的各类种植养殖户经营行为等问题进行座谈。
        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闫宏光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委委员、副局长田凤奇出席会议,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周艳昌出席并主持会议。
        闫宏光指出,要深刻认识规范整治依托森林资源发展家庭经济各类种植养殖户经营行为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当前,党和国家的政策发生了重大调整,党的十九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目标和新任务。要按照党和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分门别类制定方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先易后难、分期分批,依法依规稳步推进,确保按期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闫宏光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抓好清理整治各项工作。一是落实责任。各林业局要针对不同阶段的重点工作,科学制定清单,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扎实推进。规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调度,强化工作督导,定期汇总通报进展情况。专业工作组要履行好各自职责,相互支持、配合。二是明确目标。要明确两个整顿清理对象,按规定时间清理退出,对在保护地违规承包经营的经营户坚决整顿清理到位。对能够合法合规的经营者,按照相关政策,规范承包合同,支持、引导、帮助其有序经营。三是厘清关系。把违规承包经营与合理开发利用林下资源的区分开,不能搞一刀切,要加强政策宣讲;继续支持依法合规的林下经济主体健康发展;要创新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在不破坏森林资源前提下,允许从事森林资源管护的职工通过开发特色养殖种植、林下产品生产经营增收致富。四是强化措施。各单位要按照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树立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确保清理整治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提高整治效果。
        会上还宣读了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规范整治“依托森林资源发展家庭经济户经营行为”工作方案。
        管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负责人、各林业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负责人参加会议。(见习记者 米何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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