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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大 11月29日,林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召开。大会总结了2014年以来林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并对4年来林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涌现出的40个模范集体和69名模范个人予以表彰。
管理局党委书记陈佰山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委副书记赵宝军主持会议,党委委员、副局长田凤奇宣读《关于表彰奖励林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党委委员、副局长宋德才出席会议。
陈佰山强调,林区召开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对于深入推进林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继承发扬林区民族团结光荣传统和大兴安岭人精神,巩固发展林区各族人民大团结良好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牢牢把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一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不懈落实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力以赴谋求少数民族职工群众福祉,持续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和谐的良好局面,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一往无前,不断谱写林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美丽林区,构筑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赵宝军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林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34周年为契机,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创建促团结,以创建促进步。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近年来林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事迹,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为榜样,不断开创林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会上,受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代表围绕立足岗位做贡献、建功立业新时代等内容作了发言。
牙克石地区林业各单位、管理局直属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林区各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宣传部长,以及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参加会议。(首席记者 赵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