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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局与芬兰国有林业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深化双方国有林森林可持续经营

叶桐
201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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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首席记者 赵佳佳)5月9日,芬兰国有林业公司总经理尤西·库姆普拉一行来到管理局,就深化双方在国有林森林可持续经营等方面的密切合作进行交流和探讨。管理局组织召开座谈会,双方进一步达成了合作共识并签署协议。
      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宋德才出席会议,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周艳昌主持座谈会。
      会上,宋德才和尤西·库姆普拉分别代表管理局与芬兰国有林业公司共同签署了《中国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与芬兰国有林业公司合作协议》。
      周艳昌在主持讲话中指出,召开座谈会是为了深入探讨交流中芬双方国有林区管理工作方式方法,本着合作共赢、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促进建立长期合作机制,深化双方在国有林森林可持续经营等方面的密切合作,提升双方在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上的技术水平。
      尤西·库姆普拉简要介绍了芬兰国有林业公司概况。他说,通过双方介绍深感彼此间具有很多相似之处,也非常愿意加强与管理局的深层合作,并通过合作交流,互相促进、互相提高,诚挚邀请管理局一行来芬兰共同开展更为深入的探讨。
      据悉,此项合作协议,建立了管理局与芬兰国有林业公司之间森林可持续经营等方面交流的常态化、机制化,以互访互动、信息共享、交流讨论等方式建立定期互访机制,双方将进一步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搭建合作平台,共同探索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并在人员技术培训、业务交流等方面进行技术交流。
      此次会议得到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高度重视,森林资源管理司和林科院科信所相关代表到会。会后,芬兰国有林业公司一行等还深入乌尔旗汉、阿尔山林业局,就林区森林可持续经营工作进行实地调研。
      管理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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