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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疆楷模”于海俊同志先进事迹走进自治区首府

郭卫岩
201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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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疆楷模”于海俊同志先进事迹发布会在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举行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追授于海俊同志“北疆楷模”荣誉称号
       本网讯(记者 赵佳佳)弘扬北疆楷模精神,争做时代新人。8月17日下午,“北疆楷模”于海俊同志先进事迹发布会在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
       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白玉刚出席发布会并为于海俊同志颁发“北疆楷模”奖章和证书。于海俊同志的妻子刘文庆、儿子于东越、儿媳张璐登台领奖。
       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高慧广,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王晓平出席发布会。
       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党委书记陈佰山,党委委员、副局长韩锡波出席发布会。
       2019年6月19日下午15时07分。根河上央格气林场突然发现雷电火烟点,于海俊主动请缨带队上山扑救,不幸以身殉职,他56岁的生命历程,永远定格在大兴安岭巍巍群山之中。于海俊同志牺牲后,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党委相继追授他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发布会上,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追授于海俊同志“北疆楷模”荣誉称号的决定》。《决定》指出:于海俊同志是林业系统的知名专家,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典范,是新时代好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杰出榜样;他立足本职岗位,履职尽责、干在实处,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转化为推动林业改革、促进林区发展的具体行动,为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作出了突出贡献;他32年如一日,舍小家、顾大家,全身心投入林业事业,视森林资源如生命般宝贵,直至奋斗到生命最后一息。
       《决定》强调,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和激励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决定,追授于海俊同志“北疆楷模”荣誉称号,在全区上下广泛开展向于海俊同志学习宣传活动。
       发布会上,管理局党委组织部部长郭福良以《用生命守护绿色的好干部》为题,讲述了于海俊同志扎根林区、忠于林区、奉献林区,为绿色事业做出的突出贡献。于海俊同志妻子刘文庆首次登台,以大量真实的故事,深情回忆与丈夫相濡以沫的生活点滴、对其无言的呵护和无悔的付出,现场观众无不为之动容,频频落泪。
       《林海日报》记者刘颖、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调查规划院三大队党支部书记的商文君、根河林业局护林防火管理处第一中队中队长范纪东,分别从不同侧面讲述了于海俊同志钻研业务、乐于奉献、勤俭节约、吃苦耐劳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格。同时,发布会通过播放电视短片、扫描“于海俊式微笑”“表情包”二维码、实物情景展示、现场采访、歌伴舞《祖国不会忘记》等表演形式,生动诠释了于海俊同志清正廉洁、忠诚履职的人生轨迹。
       台上,讲述者饱含深情地诉说着,“北疆楷模”四个大字在红色背景的映衬下格外光彩夺目,电子屏上不时放映着于海俊同志生前工作、学习、生活的画面。台下,观众们静静地聆听着,默默地留着眼泪,大家不约而同地响起阵阵掌声,那掌声中充满力量,也满怀敬意。
       发布会得到网络及各类新媒体的关注,新华社现场云、腾格里网面向全国,对发布会实况做了在线同步直播,自治区各大媒体也来到发布会现场进行跟踪报道。
       自治区各厅局干部职工代表、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干部职工代表,以及于海俊同志生前同学、好友等参加了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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