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追授于海俊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12月3日,中共中央决定,追授于海俊等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于海俊,男,汉族,内蒙古翁牛特旗人,1963年11月出生,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原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根河林业局副局长、林业工程正高级工程师。2019年6月19日,在扑救上央格气林场山火时不幸壮烈牺牲,年仅55岁。于海俊同志是新时代林业战线职工的优秀代表,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大兴安岭林区近70年来党员群众敢于斗争、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精神。他对党忠诚、信念坚定,为守护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在大兴安岭林区默默坚守32年。他精通业务、勤勉务实,参与编制多项国家级林业行业标准,参与完成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等项目100余项,创造性地提出“补植补造”概念及森林经营措施,推动构建“一体两翼”森林资源监管新格局,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他廉洁奉公、谦和质朴,深得干部职工信任和爱戴。(刘洪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