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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英雄为镜向模范对标

朱容颉
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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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刚刚收看了追授于海俊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颁授仪式的新闻,再次洗涤了我的心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于海俊同志为终身学习的楷模和标杆,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林业各项事业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在家中收看颁授仪式的根河林业局有限公司员工田晓瑞坚定地说。
  12月3日,根河林业局原副局长于海俊同志被中共中央追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12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受中央组织部委托,举行追授于海俊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颁授仪式,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向于海俊同志家属颁授奖章证书并讲话,号召全区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于海俊同志先进事迹,在本职岗位上展现共产党人应有的责任担当,为推动现代化内蒙古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当晚6时30分,内蒙古大兴安岭根河林业局有限公司组织党员干部集中收看了颁授仪式和《于海俊:用生命守护绿色》专栏节目。广大职工群众自发性进行收看。
  再次观看于海俊同志的先进事迹,让根河林业局有限公司诸多党员干部、职工群众感触颇深。
  郑洪福是根河林业局有限公司乌力库玛林场的困难职工,也是于海俊同志生前“一助一”的帮扶对象。据郑洪福讲,每次于海俊同志都是自掏腰包看望他,为他解决实际困难。“于海俊局长是一个好领导、好干部,对我来说,更像是自己的兄长。”回忆起往昔的点滴,郑洪福哽咽地说。
  根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机关党委副书记刘铁表示,每一次观看于海俊同志的先进事迹,都是对自己心灵的涤荡。要学习和传承这种精神,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为实现兴林、富民、强企的目标汇聚力量。
  一个党员,一面旗帜。于海俊同志用实际行动践行入党初心,用执着追求印证党员使命。
  于海俊,一名优秀的共产党人。从1987年毕业后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来到祖国最北方的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工作,用32载的光阴,把自己的知识灌溉给这片林海,把光辉的足迹拓印在这片热土,把宝贵的青春奉献给这片天地。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共产党人对党忠诚、无私奉献的精神品质,他是新时代共产党员的先进楷模,更是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光辉榜样。
  于海俊同志被中共中央追授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让根河林区干部职工再次掀起学习于海俊同志的先进事迹热潮。大家纷纷表示要以于海俊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坚守信念、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恪尽职守、担当实干的宝贵精神,学习他矢志奋斗、甘于奉献的高尚品质。
  英雄从未走远,精神永不褪色。于海俊同志用宝贵生命升华了对大兴安岭人“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精神的诠释,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起一座不朽丰碑,也激励着新时代务林人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劲头,努力汲取知识、锻炼本领,为实现“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美丽林区”,推动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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