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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大管理局经营管理处处长 李丛明
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是全国国有林区改革先行区,也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40年来,林区几代务林人破冰奋进闯新路,勇立潮头谋改革,一代又一代务林人充分接受了改革的洗礼和考验。
一、强化担当作为,总结提炼改革成效
一是持续巩固国有林区停伐成果。2015年3月31日,林区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林业发展模式由以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生态保护修复为主,1.65万停伐富余职工实现了转岗分流,做到了“停得下、稳得住、不反弹”。运用调查成果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生态保护建设水平显著提高。
二是组建精简高效的国有林管理机构。2017年2月20日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挂牌成立,标志着国有林区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对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国有林区改革精神,细化梳理7大类38项改革任务,确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三是实施社会职能剥离改革。2016年,按照“政事企分开”改革要求,林区计生、住房公积金等社会管理职能移交属地政府;供水、供暖、供电、物业及市政环卫等公共服务职能剥离移交属地政府专业公司,按照“人随事走、资随职划、整体移交”的原则,共移交职工4073人、账面资产6.76亿元;林区“两供一业”及市政环卫移交属地政府后,承担了移交人员70%工资和“五险一金”缴纳,保证了林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衔接有序正常运行。
四是加强党的领导,探索实行林区新体制。2017年以来,管理局党委在14个单位实行了“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负责制”新体制,制定出台了“三规则一细则”等规章制度,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相互支持、民主集中、协调运行的决策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钱。
五是创新森林资源管护机制,推进购买服务改革。管理局制定出台了《生态保护建设购买服务指导意见》和森林经营、管护、防火3个购买服务具体实施办法,选择6个林业局和1个林场作为购买服务试点,召开现场推进会,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六是全力保障民生,确保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林区全民在岗职工年均工资突破5万元,提高了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启动了企业年金,妥善解决了混岗集体工养老保险统筹问题,妥善安置了停伐富余职工,大力开展扶贫帮困和金秋助学,通过购买森林经营服务方式保障林产改制企业员工的基本生活。林区36个林场通了国电,编制完成了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林区道路、机场、信息通讯、防火等基础设施将要开工建设。
二、坚持理念创新,坚决打赢国有林区改革攻坚战
(一)坚持把生态保护作为国有林区改革的核心使命。健全森林资源管理体制,创新森林资源管护模式,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
(二)坚持把机制创新作为国有林区改革的动力源泉。改革要以“政企、政事、事企、管办”四分开为核心,以厘清“分立分离”为主线,建立健全国有林区管理新体制。
(三)坚持把争取政策作为国有林区改革的成功保障。积极争取上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是保障国有林区改革成功的先决条件。
(四)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国有林区改革的规范成果。改革深入到哪里,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国有林区改革各项成果最终要用制度形式固化下来,形成相辅相成、紧密互连的制度体系。
(五)坚持把绿色发展作为国有林区改革的不懈追求。创新绿色产业发展举措,构建起企业、基地、合作组织、职工的利益联结机制,创建“互联网+”、“营销平台”等新业态、新平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推进品牌建设,以大项目建设引领产业发展,推进发展多元经济,实现绿色产业标准化、规模化、公司化发展。
(六)坚持把民生福祉作为国有林区改革的根本宗旨。努力争取上级产业扶持、就业创业、精准扶贫等惠民政策,推进林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继续加大“向林中转”的力度,支持职工聚焦发展林下“种、养、加、销、服”产业,继续对贫困的职工群众结对帮扶工作,带领林区职工群众一起奔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