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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林区改革发展新篇章

叶桐
2019-01-10
1980

      管理局党干校副校长 孙相君

      改革开放40年,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高举改革开放旗帜、成功开创并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40年,是中华民族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迎来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伟大跨越的40年。
      一、国有林区的改革之路
      (一)林区改革的序幕
      1952年,内蒙古森林工业管理局成立。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林区已形成规模化的林业经济体系。之后林区逐渐陷入了“资源危机、经济危困”的“两危”困境。为克服“两危”,林区人以“壮士断腕、舍我其谁”的勇气和魄力,探索开路、先行先试,历经经营承包制、“抓大放小”、破产重组、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改革阵痛和浴火重生,开启了林区改革的序幕。1995年中国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揭匾,林区迈入国有大型森工企业行列,开始了由木材生产为主转向生态保护建设为主的探索。之后国家实施“天保工程”,关键是调整产业结构,开发林下资源、落实转产项目、稳妥剥离社会职能、妥善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意味着林业工人以砍树为生时代的终结,木材产量逐步调减,是国家开始林区改革的序幕。
      (二)国有林区进行全面改革
      2014年,国家林业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果断采取“停伐、扩面、提标”等政策措施。2015年3月17日,国务院发布《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2015年3月31日,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实现了从砍树到护林的转变,迎来了生态建设的新时代。
      (三)林区改革发展的新篇章
      林区开发建设以来,长期承担着区域内大量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2008年,林区开展了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教育、卫生、广电三个系统138个单位、机构剥离移交属地管理。此后,森林公安、无线电管理职能机构移交自治区有关行业系统管理。停伐后,将林业承担的计划生育、住房公积金管理、林业城镇市政环卫、供暖、供水、供电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有序移交属地政府和行业系统,实现了政企分离的重大体制变革。2017年2月20日,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挂牌成立,掀开了林区改革发展的新篇章。
      二、坚决打赢国有林区改革攻坚战
      在林区改革之初,管理局党委就开展了以“生态保护建设”为主题的大学习、大讨论。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宣讲、调研讨论、总结提升,充分认识到加快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为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生态保障的需要,是新时代加快林业发展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理顺管理体制,激发发展动力的需要。林区上下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先行一步、做出表率”的要求,不断把改革向纵深推进。坚持把保护和培育好森林资源放在首要位置,确保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加、质量持续提高、生态功能持续增强。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基本前提,使林区职工得到妥善安置,使转岗人员基本生活有保障、生活水平不降低并逐步提高。坚持政事企分开,明晰森林资源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和处置权,形成职责清晰、精简高效的林区管理新体制。
      新时代聚焦新目标,新征程开启新未来。管理局在2018年度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作为国有林区改革的试点,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已经先行先试、做出表率。我们一定要抢占先机、深化改革,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国有林区改革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万事俱备按部就班一劳永逸,我们既要全面推进,更要重点突破。”“推进国有林区改革不仅要有顶层设计,更要注重基层的实践创新。以钉钉子的精神,久久为功,坚决打赢国有林区改革攻坚战。”这些话既描绘了建设现代化美丽林区的美好蓝图,也擂响了坚决打赢国有林区改革攻坚战的鼓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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