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的力量是无穷的,道德的力量也是无穷的。中华文明源远流长,蕴育了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品格,培育了中国人民的崇高价值追求。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思想,支撑着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今天依然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精神力量。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开发建设60多年来,始终把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当作极为重要的战略任务来抓,涌现了无数的道德模范,淬炼了“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大兴安岭人精神。特别是近年来,林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加强道德建设,先后举办了三届林区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崔曾女、颜士文、张佰忍、尹树义、张慧丽、张志武、武华凤等74位道德模范和2个模范集体都是令人敬仰的典范,他们以高尚的道德情操感召着林区职工群众、涵养着社会道德源泉,成为林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宝贵财富。
今天,无论是表彰还是学习道德模范,都是凝聚林区职工群众团结奋进的力量,是推动林区改革发展的动力,更是实现“林区梦”、“中国梦”的精神源泉。
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道德模范是有形的正能量,是鲜活的价值观,这些道德模范都由职工群众推荐评选,大家对他们的道德事迹耳熟能详,所以,有他们作为大家的榜样,群众信服,学习起来也会积极主动。林区要以道德模范表彰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向道德模范学习活动,让模范事迹入脑,让模范精神入心,引导人们从身边做起,从基本道德规范做起,把良好道德行为落实到日常生活和工作之中,鼓励全林区积善成德、明德惟馨,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和有力的道德支撑。
当前,林区正处于深化国有林区改革,实现转型崛起的关键时期,学习道德模范,贵在知行统一、身体力行。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做实功而不务虚名。要认真学习道德模范的崇高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良好道德情操融入到林区深化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之中,融入到林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让道德理念具象化、大众化,更好地为人们所接受和践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引领者,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
总之,道德模范是时代的标杆,道德模范的精神须薪火相传。面对新时期、新任务和新要求,林区要用好道德模范的“精神富矿”,以道德模范精神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为推动林区改革发展汇聚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