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克一河森林公安局接到大林公安局网安支队舆情巡查指令:有人利用新浪微博散布警察打人的视频,并配有知青享受不合理待遇的微博文章。克一河森林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侦办工作,于4月20日查明系马某某,男,57岁,内蒙古鄂伦春旗克一河镇居民发布该信息。
经询问,违法嫌疑人马某某交待:4月18日晚20时许,他在微信中转发了“黑龙江省某市警察处置群体上访事件”的视频后,又利用新浪微博转发了该段视频,并附带文字信息称:“此段视频是警察与民众发生了肢体冲突”。违法嫌疑人马某某转发视频后约2小时,将其转发的视频删除,但已严重损害人民警察形象,扰乱林区网络信息安全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违法嫌疑人马某某已受到行政拘留10日的治安处罚。(通讯员 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