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林木种苗发展现状及展望
回眸“十二五” 种苗成绩斐然
“十二五”期间,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在建、扩建林木良种基地214.7公顷,总规模已达到14144.9公顷。树种涵盖兴安落叶松、樟子松、云杉、沙棘、蓝莓、北五味子、白桦等,现已形成多树种、多林种林木良种繁育体系。通过自治区林木品种认定良种达到9个。甘河、乌尔旗汉两局种子园被批准为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并先后获得国家林木良种基地补贴资金。
“十二五”期间,林区开展了蓝莓、平榛、北五味子、西伯利亚红松等经济林树种引种扩繁工作,生长、结实和繁育情况良好。开展了花楸、接骨木、茶条槭等野生灌木资源的驯化工作,为林区庭院绿化与环境建设增添了树种资源。积极与科研院校进行合作,寻求支撑,开展科研项目。邀请了北京林业大学沈熙环教授、教育部林木遗传育种与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副主任、东北林业大学刘桂丰、张含国教授、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杨俊明教授来林区现地诊断种子园、采穗圃及重点母树林经营管理和良种选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专家的建议,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林木良种基地的经营管理。
积极开展林木种质资源的调查、收集、选育、保存等工作,2012年,完成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出版了《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林木种质资源图鉴》,编制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和利用规划。积极申报西伯利亚红松、黄菠萝异地保存和偃松、岩高兰原地保存项目,其中阿龙山林业局岩高兰林木种质资源保存项目获得自治区发改委批复。
林区现有苗圃20处,育苗面积426公顷,“十二五”期间,累计投入资金3500余万元,用于苗圃基础设施的建设,更新育苗机械,修缮辅助设施,建设温室大棚,改善育苗条件,实现育苗良种化、容器化,推进苗木生产的现代化、基地化和产业化。
“十二五”期间,林区累计培育苗木8101亩,其中新育1778亩,累计总产苗5.00亿株,上山苗产量2.19亿株。林区实行工程造林容器化政策,累计生产容器苗2.06亿株,容器上山苗1.62亿株。开展樟子松、云杉等常绿大苗和特有花灌木培育工作。成立园林绿化公司,开拓绿化苗木市场。
提高林木种苗生产法制化的认识,树立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观念,林木种苗全面实行生产经营许可、标签、档案、质量检验等制度,建立健全林木种苗质量管理制度、行政许可制度、专项检查制度、宣传制度等制度。2015年开展了第四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延续换发工作,完成全部58个许可证审核换发。森工集团(林管局)组织完成了四期种子检验人员的自治区级培训,经考核,232人被自治区批准为林木种子检验员。
“十二五”期间,林区重点开展了以提高苗木培育质量为主的质量管理活动,以种、土、肥、水为中心,确保苗木培育质量,认真贯彻执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标签、档案、质量监督制度。种苗管理部门结合春育、春造督导检查,认真开展省级林木种苗质量自查,加强了对出圃苗木的质量检验和检疫,切实提高出圃苗木质量。
“十二五”期间,林区先后组织开展了容器育苗技术、西伯利亚红松育苗技术、中草药种植技术、良种基地经营管理技术、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技术等培训班5次,现场观摩研讨会1次,组织林区相关人员参加国家林业局和自治区举办的良种基地经营管理、行政执法与质量检验、种苗信息管理培训班,使种苗管理人员熟练掌握国家林业和林木种苗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方针,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展望“十三五” 种苗发展任重道远
按照全国种苗工作会议的战略部署,“十三五”期间,林区将加快林木种苗基地化、造林良种化、质量标准化、苗木产业化、管理法制化、信息规范化的进程,着力推进林木种质资源保存、林木良种选育推广、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林木种苗社会化服务五大体系建设,促进林区林木种苗事业的稳步、快速与健康发展;巩固和提高现有林木种苗建设,围绕现代林业建设的需求,着力推进林木种质资源保存、林木良种选育推广、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林木种苗社会化服务五大体系建设;加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重点开展珍稀树种林木种质资源的调查、收集与保存,逐步形成原地、异地林木种质资源保存体系:强化林木良种基地的建设,加快国家级种子园的升级换代步伐,完善林木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体系,加强珍贵树种采穗圃的建设,加快母树林的培育步伐;完善林木种苗生产供应体系,加强林木良种采收,提高造林基地供种率、造林良种使用率。重点加强保障性苗圃、中心苗圃的建设,加强政策性扶持,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保障林木用苗需求。积极采用大棚容器育苗、组织培育等新技术,提高林木种苗繁育技术和装备水平;提高林木种苗的质量与监管水平,完善林木种苗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加强林木种苗信息指导和社会化服务,加快林木种苗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森工集团<林管局>经营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