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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大林区混岗集体工同志们:
你们好!
林区混岗集体工养老保险统筹政策实施一年多来,得到了广大混岗集体工的积极响应。按照呼伦贝尔市的统一要求,混岗集体工认定工作全面结束。从缴费情况看,大部分已审定参保的混岗集体工全额缴纳了养老保险费,但仍有部分混岗集体工在观望等待。按自治区人社厅(内人社发[2016]6号)规定,对欠缴养老保险费将按缴费年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核定所有以前年度的缴纳费用,考虑林区混岗集体工的特殊性,自治区人社厅同意设定2016、2017年为过渡期,可按原办法补缴费用,过渡期结束后将按上述政策执行,未缴费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将大幅度增加。经测算按自治区人社厅(内人社发[2016]6号),从未交过养老保险费的人员,缴费将达到二十多万元。希望广大混岗集体工珍惜参保机会按规定的时间将参保费用缴上,确保我们的参保权利和利益不受损害。
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处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