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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大他是一名普通的警察,在刑侦岗位上三十年如一日,始终不渝地战斗在打击违法犯罪的前线,不知疲倦地穿过无数个黎明与黑夜;他是一名刑警,与无数个穷凶极恶的罪犯做生死较量,带领民警破获了一起起违法犯罪案件;他没有威猛的外表,儒雅中却透着咄咄逼人的威力,他就是伊图里河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赵利。
他1986年从呼盟警校毕业后分配到伊图里河森林公安局工作,1990年从事刑侦技术工作,2003年提升为刑警大队大队长,2007年被任命公安局副局长,主管刑侦工作。他对刑侦技术精益求精,潜心钻研,一丝不苟,先后利用足迹、指纹破获刑事案件和重大盗窃案件共百余起。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多次被公安局评为先进工作者。
矢志不渝破沉案18年逃犯终落网
1995年11月30日晚,伊图里河林业局温河施业区发生了一起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当晚在工棚内与被害人林某某等人饮酒时发生口角,用桦木棒将林某某打死后潜逃。
案件发生后,赵利一直参与现场勘查,尸检和去免渡河等地进行追捕工作。此案件成了他的一块心病,每次到牙克石和博克图公出时,他都到免渡河布控抓捕。2005年他又认真整理了该案的卷宗、材料,重新梳理了刘某某的社会关系。2011年清网行动中,他带领民警去免渡河摸排线索,发现刘某某的父母、兄弟姐妹、妻子等都不知去向。为了找刘某某的线索,他又去牙克石市公安局查找护照,到海拉尔、满州里海关边检站调取刘某某的家人是否有出入境记录,没有查到任何记录。但他没有气馁,又利用各种关系,找到了和刘某某的弟弟一起到俄罗斯做买卖的人,要到了其弟弟的电话和在满洲里的住址。在此期间,他七次到免渡河工作,终于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找到了刘某某弟弟的家。他与刘某某的弟妹攀谈,从言谈之中摸清了他们父母兄弟姐妹的住址,家庭成员的去向。他请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满州里市公安局布控。一个多月过去了,一点相关消息也没有,赵利与大林公安局技术侦察部门研究决定,触动刘某某的父母,于是他给刘的父母打电话,讲政策,让其劝刘某某投案自首。当得知刘某某的妹妹给父母打电话告诉其哥躲藏的消息后,便带领刑侦、森保大队的民警赶到满州里,细致筛选,确定了嫌疑人在河南驻马店市泌阳县。
赵利通过当地公安机关查找到刘某某在泌阳县的社会关系,得到了刘某某的妻子张某及两个女儿的落脚处。12月20日,传来了消息,刘某某和妻子在深圳,赵利立即带领民警乘飞机赶到了深圳。他们每天奔波上百公里,正赶上2012年元旦,他们没有休息,可他们还是晚了一步,刘某某与妻子已经离开了深圳,不知去向。线索又断了。他们又通过大量的工作把刘某某在深圳的两个女儿和刘某某的妻子张某的打工处查清了,并查到了刘某某在深圳的最新照片以及假身份证。
2013年11月23日,再一次获得了刘某某可能藏匿在江苏省张家港的线索后,赵利带民警赶到了张家港市,与市公安局西张镇派出所及驻所中队取得了联系,查清了刘某某的妻子在安泰纺织厂打工,还通过该厂的人事管理员获悉了有一对男女带着一个七八岁的男孩在厂里的公租宿舍居住,男的叫刘某,在安泰公司门卫打工一年多后又到别的地方打工,每晚回宿舍住,下午骑电动车去接孩子等信息。由此而断定,这个刘某就是刘某某。赵利积极与张家港市公安局西张镇派出所研究了一套严密的抓捕方案。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他们分成了三个组实施抓捕,于2013年11月27日18时许,在安泰纺织厂区宿舍外将漂白身份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成功抓获,并于2013年11月30日,将外逃18年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押解回来。
赵利不改追凶意志,多次在全国各地奔波。18年追凶路上付出的辛酸,洒下的汗水,印记着他坚如磐石的信念。
侠肝义胆擒凶犯破命案
肩负着责任,冲锋陷阵在前,牢记着使命,义无反顾。赵利经常连夜工作,哪里有危难,他就出现在哪里。
时间的指针指向2002年8月1日14时30分。外出办案刚下火车的赵利一进办公室就接到了报案:“南环路有人持刀杀人”。他立刻喊上值班刑警乘车赶往现场。只见一帮人正在抢救受害人去医院,经简短问话,得知行为人向东逃窜。他当即向东追去。在伊东林场东侧一个菜园子边上发现了犯罪嫌疑人蹲在那里,他一个箭步冲了上去,这时犯罪嫌疑人手持一尺多长的尖刀挥舞着反扑过来,赵利大呼一声:“把刀放下”。同时拔出手枪,鸣枪示警,就在凶手一愣神的刹那间,赵利一招制敌,上前将凶犯的尖刀夺下,押上警车。之后,他又安排布置警力,保护现场,同时搜索外围,在受害人家西侧胡同30米处,发现了一受伤老人,其胸部有一刀口,鲜血直流。他喊来司机,两人将老人送到医院抢救。
他深知刑警的职责就是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此他以高度的责任感忘我工作,苦练刑侦业务,以高的标准,严的要求,硬的措施,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侦查破案之中。每次遇到大案,他都做好案前缜密安排部署工作,细、严、实是他工作上恪守的原则。他知道破案没有巧合和撞大运,只有把该做的工作做实做细才能成功。
正因为他有顽强的工作作风和不服输的精神,曾经过36小时的连续作战,指挥破获了一起隐蔽的命案。
2007年6月5日19时许,公安局值班室接到大其拉哈派出所报案称:林场发生了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赵利带领法医和技术人员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了现场。当时现场聚集了很多人,案发现场已经被严重破坏。死者早已被前来帮忙的人们抬到院内停放在一门板上,火化厂的运尸车已等候在大门口。经初步了解,张某某讲,死者是他儿子,今年21岁,在家同张某某和邻居夫妇一起吃饭喝酒,因酒后要骑摩托车外出,张某某不同意,他儿子一生气之下就撞门框死了。听着张某某的讲诉,赵利犯起了嘀咕:“多大的力量能撞门框死了”。而且张某某的情绪十分不稳定。表面看张某某不可能杀害自己的亲生儿子,也不能看到别人杀死自己的儿子而不报案。赵利断定了这背后一定另有隐情。他果断地清理现场,并安排人员向死者的父母及群众了解情况。
经大林局技术法医尸检,发现死者脸部、头部有外伤并被打击过,与家属反映撞门而死不符。分析是带边缘的重物击打头面部死亡。他马上安排两组民警对现场周围进行搜索,在张家大门外的籮子缝中发现一带血的电瓶。他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了案情,经过分析和根据现场情况定为他杀。那么杀人的目的是什么呢?经走访了解:当天下午,死者喝酒后要骑二轮摩托车与家人争吵过。经综合分析认为,外来人作案的可能性较小。因死者一家三口都在家,根据此情况把其家人列为重点排查对象,同时依法传唤死者的父亲张某某,母亲东某某,并把重点放在其父亲身上为突破口。在询问中,张某某不语、不答,心神不定,坚持说儿子是撞门框而死。赵利耐心地对张某某进行了二十余小时的政策攻心。在证据面前,张某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了,交待了6月5日下午用摩托车电瓶击打儿子头部至其死亡的经过。
他是刑侦工作的领头雁,曾破获银阿连续纵火案,现场勘查、蹲坑安排得当,行动快。
破案无头绪时,他冥思苦想、转变思路带领大家开辟新路,他是这支刑侦队伍的主心骨。
40多岁的他,鬓角已有了许多白发。他常说:“破案已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能亲手将罪犯绳之以法,给受害人和家属一个交代,我才感觉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