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A+ 大 近日,乌尔旗汉森林公安局在公安机关开展的“保平安、促稳定”专项行动中,成功破获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案。
当日,乌尔旗汉森林公安局民警开车巡逻至南山道口附近时,发现一辆别克商务轿车形迹可疑,遂依法对该车及人员进行检查,民警当场在该车的后备箱处发现用于捕鱼所用斧子、油锯、冰镩、手锯、地笼、丝袋子等物品,并在驾驶员李某及坐在副驾驶座位的张某身上搜出猎套10余个。面对大量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的证据,民警立即将二人带至公安机关进行进一步调查。
经大量工作,民警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人,无业,现住牙克石市)、张某(黑龙江省海伦市人,无业,现住牙克石市)二人当日上午开车从牙克石市出发,来到库都尔林业局岩山附近准备下地笼捕鱼、下猎套猎捕野生动物,因没找到合适的地方于下午原路返回,在途经乌尔旗汉镇的时候被公安民警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张某交代了于2017年期间,二人在牙克石、陈巴尔虎旗等地非法捕捞水产品,共非法获利近2万余元;犯罪嫌疑人李某交代了在2017年春季至秋季期间,独自在牙克石莫拐农场附近河边多次用渔网非法捕捞、猎捕细鳞鲑、野鸭子等物的违法犯罪事实,又交代了在2017年9月份的时候在牙克石原林农场附近的树林里用猎套猎捕了一头野猪的犯罪事实。
目前,二人已被乌尔旗汉森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贾宪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