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辖区群众马某某驱车途径玉镇山林场64公里桥附近时,在路边发现一只无法飞行的长腿大鸟,由于公路上往返车辆和行人较多,马某某怕大鸟遭到人为伤害或野生动物袭击,将其送至乌奴耳森林公安局进行救助。
经森林公安民警检查,这只大鸟翅膀有些轻微伤,与种群失散,自己不会飞行。经查证,该鸟是灰鹤雏鸟,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灰鹤雏鸟年幼无法飞行,玉镇山派出所民警细心照料,待灰鹤伤情痊愈,具备飞行能力时,对其进行野外放飞。
近年,森林公安加大对破坏野生动物破坏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宣传保护力度,辖区职工群众爱鸟护鸟的保护意识不断提高。随着辖区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候鸟及其栖息地得到效保护,在辖区形成了关注生态、尊重自然,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