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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里河森林公安局救助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苍鹰

郭卫岩
2020-08-07
1519
       7月23日下午,图里河森林公安局值班室接到2名群众求助称,其想将1只“老鹰”上交公安局处理。经动保办工作人员进行图谱比对,该鸟为苍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经了解,该苍鹰是辖区居民郑磊与朋友在镇区驾车途中,在公路上发现的。据郑磊讲述:他在镇区驾车途中发现一只大鸟站在路中间,观察其体态健康,但身体虚弱飞不起来,看着像人们俗称的“老鹰”,想起前段时间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宣传的时候,听民警说林区的鸟类都属于保护动物不能私自处理,就赶紧给民警送过来了。
       经查,该苍鹰身体并无外伤,在民警买来猪肉对苍鹰进行喂食饮水后,仍显体弱且不具备放飞条件,随后民警将苍鹰移交林业局动保办进行专业救助,待具备放生条件后在进行放飞。(高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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