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上午,乌奴耳林业局防火办王某某在乌山林场5号检查站附近,发现一只受伤的猫头鹰,王某某怕猫头鹰遭到人为伤害和野生动物袭击,出于保护将其带回送到了乌奴耳森林公安局进行救助。
经森林公安民警检查,发现这只猫头鹰腿部和翅膀有伤,暂时失去了飞行能力,不及时对伤口进行处理,可能导致感染,民警对猫头鹰的伤口进行了消毒和上药处理。目前猫头鹰状态不佳,尚不具备野外放生条件,待猫头鹰伤情痊愈,将其放回大森林。经公安民警查证,该猫头鹰是鸮形目鸱鸮科长耳鸮属的长耳鸮雏鸟,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近年来,乌奴耳森林公安局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动,职工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不断增强。随着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逞下降势头,野生动物栖息环境也得到了保护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