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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救助凤头鸊鷉放归大自然

郭卫岩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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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内蒙古乌尔旗汉森林公安局森保大队接到群众报案称,在乌尔旗汉黎明生态园内,发现一只类似水禽的野生动物在路上一动不动地趴着。公安局立即派森保大队民警前往生态园。经民警细心检查后,发现该“水鸟”没有外伤,但不是很活泼,初步分析可能是体力不支。经内蒙古大兴安岭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员对比辨认,该动物像鸭子一样大小,嘴又长又尖,从嘴角到眼睛长着一条黑线,脖子很长,向上方直立,四个脚趾上都有宽阔的像花瓣一样的脚蹼,确认其为野生游禽——凤头鸊鷉(pì tī)。
       民警把凤头鸊鷉带到了避风处,并投喂了适量的食物,观察确认其恢复体力,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和放生条件后,在乌尔旗汉镇内寻找到合适的地方,将它放归大自然。(霍轶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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