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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毕拉河分局联合内蒙古毕拉河林业局成功救助并放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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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毕拉河分局自然保护区派出所接到辖区达尔滨湖森林公园职工报警电话,称日常巡护时在路边发现一只无法飞行的“老鹰”,需要进行救助。接警后,自然保护区派出所所长佐旭明迅速联系内蒙古毕拉河林业局工作人员共同前往,并将其安全送达内蒙古毕拉河林业局自然保护区管理部进行救助。

      救助过程中,经鉴定,该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普通鵟”,是一种性情凶猛的猛禽,极具攻击性,以鼠类等小动物为食,农田益鸟。工作人员在确认其身体并无外伤后表示要对普通鵟作进一步检查和救治,待其身体恢复后放归大自然,并为其买来了猪肉,准备了水和笼舍进行圈养照料。

       经过十余天的细心呵护,发现其已具备放生条件后,6月20日上午,毕拉河分局自然保护区派出所联合内蒙古毕拉河林业局在达尔滨湖国家森林公园内将成功救助的普通鵟放飞。

       警方呼吁:希望大家能从自我和身边做起,关心野生动物,热爱野生动物,积极投身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如若遇到受伤的野生动物,请与警方联系,以便让它们得到专业救治。(供稿:佐旭明、敖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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