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吕滕)近日,牙克石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因吸毒导致的交通肇事案。庭审中,被告人陈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将尽自己最大额努力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据了解, 2015年10月29日12时50分许,被告人陈某某吸食毒品后驾驶制动不合格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无号牌挂车超速行驶,在301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301国道与暖泉村道路交叉路口处,超车过程中,与鄂某某驾驶的中型拖拉机相刮撞,造成鄂某某、李某某受伤,两车局部损坏的交通事故。经牙克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事故认定书认定,陈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额某某、李某某无责任。经牙克石市公安局法医鉴定,李某某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