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鄂彩霞 )近日,牙克石市大兴安岭乾森农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牙克石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及牙克石市、呼伦贝尔市两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依法依规强力推进国有土地承包费收缴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牙克石辖区国有农用地的管理。
据了解,欠缴承包费农场(户)在2016年8月15日前需补交2014年度、2015年度国有土地承包费,逾期未缴清将履行司法程序,滞纳金按承包合同约定每日收缴千分之五,从应缴之日起计算直至还清之日止。对于2016年国有土地承包费,要求在2016年10月31日前全部缴清,逾期将履行司法程序。滞纳金按承包合同约定每日收缴千分之五,从应缴之日起计算,直至还清之日止。交纳土地承包费可以采取现金缴费、以粮抵费等方式。
农场(户)从8月1日起,应当按时缴清土地承包费,如未按要求办理的,乾森公司将按《牙克石市农用地“二轮三期”延包流转指导意见》、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农用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终止与违约农场(户)的《农用土地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