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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调取暖费改变取暖时间?信息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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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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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见习记者鄂昱瑾) 临近取暖期,牙克石市市民的微信朋友圈流传着内蒙古自治区下调取暖费收费标准、改变取暖时间的信息,引发热议。近日,记者来到牙克石市热电厂了解情况,热电厂相关人员表示此信息不实,提醒市民不要轻信。
    牙克石市热电厂相关人员表示,取暖费的收取标准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下发的文件进行收取,热力公司是无权擅自提高或降低取暖费收取标准。目前,他们未收到任何关于调整取暖费收费标准,以及改变取暖时间的文件。
    据了解,牙克石市区2016年至2017年冬季供热时间是:2016年9月25日至2017年5月10日,供暖期为7个半月。热费价格是居民3.30元/月/平方米;非居民4.40元/月/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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