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建宇 希吉日)4月2日,一名男子驾车遇到交警检查的时候,谎称自己没带驾驶证,本以为可以蒙混过关,交警一查却露了“馅”,原来他的驾驶证在实习期间就因为饮酒驾车被交警部门依法吊销了。
4月2日20时许,海拉尔铁路公安处扎赉诺尔交警中队民警在扎赉诺尔西站站前广场执勤中,对一辆小型白色轿车的驾驶员段某进行路检,发现段某没有携带驾驶证。段某声称自己着急送亲属上火车,忘记带驾驶证了,民警询问段某身份证信息,段某称不记得了。段某忘记带驾驶证,又记不住自己身份信息,这种低级失误引起了民警的警觉。民警通过他驾驶的轿车牌照号查询到了段某的身份信息,原来段某于2019年1月17日, 也就是他刚刚考取驾驶证不满一年、尚在实习期的时候,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辆被满洲里市交警大队扎赉诺尔中队查获扣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目前段某的驾驶证处于超分、扣留、注销状况,段某已经构成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段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拘留执行具体日期待疫情结束后确定,罚款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罚。
交警提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