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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毕拉河林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信息

包文君
2023-11-25
8966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内蒙古毕拉河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简称:毕拉河林业有限公司

曾用名:内蒙古毕拉河林业局
法定代表人:刘振宇
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股东名称:中国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

经营范围: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人工造林;森林经营和管护;森林改培;森林防火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生态资源监测;野生动物保护;野生植物保护;森林公园管理;树木种植经营;木材销售;林产品采集;林业产品销售;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非食用林产品初加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整治服务;森林固碳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规划设计管理;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土石方工程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农业管理;卫星通信服务;通讯设备修理;物联网技术服务;林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专业设计服务;食用菌种植;中草药种植;中草药收购;花卉种植;有色金属铸造;通用航空服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旅游业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养老服务;食品生产;食用菌菌种生产;食用菌菌种经营;酒类经营;饮料生产;天然水收集与分配;矿产资源勘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资产评估;水产养殖;粮油仓储服务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
邮政编码:165479

企业简介:毕拉河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56年6月。地址在鄂伦春旗诺敏镇。自成立以来,始终以保护培育和发展森林资源为主业,公司生态功能区总面积512959公顷(其中含北大河林场、阿木珠苏林场面积合计97917公顷),有林地面积366208.89公顷,占总面积的72%,森林总蓄积量32812168.1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1.4%。区域内主要河流为毕拉河、诺敏河和扎文河,最终汇入嫩江,湿地资源较为丰富,在保障东北、内蒙古淡水安全和维护生物多样性方面具有基础性作用,是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的东大门,气候适宜,被誉为大兴安岭林区“小江南”。

【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
董事会、经理层、党委会建设情况
董事会:刘振宇  董事长
        李志刚  董事

刘秉恕  董事

孙长海  职工董事
        杨晓东  外部董事
        闫启安  外部董事

路  明  外部董事

江立雪  外部董事

刘金业  外部董事

经理层:李志刚  总经理

王占图  副总经理
        郭玉良  副总经理
        王德利  副总经理

党委会:刘振宇  党委书记

李志刚  党委副书记

刘秉恕  党委副书记
        李建军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孙长海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王占图  党委委员

管理职权:

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内蒙古毕拉河林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负责公司战略目标的制定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履行公司资产保值增值、毕拉河林区森林资源经营保护责任和防范经营风险、深化公司改革等职责。

党委会:公司党委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对公司各项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对公司党的建设全面负责,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
    经理层: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董事会的监督管理。
    制定董事会、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规范管理职权,明确职责划分和工作运转流程。

职责划分:

董事会:执行森工集团党委、森工集团的决定,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利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制定公司战略、中长期规划和经营计划,并对经理层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根据森工集团下达的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制定公司投资方案和经营目标;按规定履行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工作机构负责人以及董事会秘书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和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负责对经理层的考核,研究其报酬等事宜;决定对子公司股权代表的委派和更换;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拟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和其他融资方案;拟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子公司形式的方案;拟定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拟定公司国有资产转让、部分子公司国有产权变动方案;制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和分公司、子公司等分支机构的设置或撤销方案;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根据授权,决定公司内部资金使用事项,或者对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根据授权,决定公司内部有关重大改革重组事项,或者对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根据管理权限,任命或委派公司内部管理部门和二级单位负责人并负责以上人员履职考评工作;决定公司的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以及后评估、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等机制,制订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价变更方案,指导、检查和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议公司内部审计报告,决定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建立审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的机制,董事会依法批准年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对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以及后评估、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等机制的有效实施进行总体监控和评价。听取总经理工作报告,检查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对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问责制;根据授权,批准一定金额以上的融资方案、资产处置方案以及对外捐赠或者赞助,决定具体金额标准;按照管理权限,履行公司的资产抵押、质押、保证等对外担保事项;制订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按照权限,决定公司行使所投资企业的股东权利所涉及的事项;审议决定公司森林资源保护修复经营重大事项,财政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规定和森工集团授权行使的其他职权。

党委会: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公司贯彻落实;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董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企业改革发展;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经理层: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拟订公司的战略和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执行森林资源保护经营计划以及国家、自治区、森工集团实施的重大生态建设工程方案;拟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公司年度生产建设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批准经常性项目费用和长期投资阶段性费用的支出;拟订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及一定金额以上的其他融资方案,批准一定金额以下的其他融资方案;拟订公司的资产抵押、质押、保证等对外担保事项;拟订公司一定金额以上的资产处置方案、对外捐赠或者赞助方案,经董事会授权批准公司一定金额以下的资产处置方案、对外捐赠或者赞助(具体金额由董事会决定);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编制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拟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或者撤销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拟订公司的改革、重组方案;按照有关规定,提请董事会履行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当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拟订公司的收入分配方案;拟订公司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和法律合规管理体系的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建立总经理办公会制度,召集和主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协调、检查和督促各部门、各分公司、各子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改革、管理工作;提出公司行使所投资企业股东权利所涉及事项的建议;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的其他职权。

工作运转流程:1.董事长确定上会的议案后,由董事会办公室将相关议案资料提交党委;2.党委书记审核确定上会的议案后,召开党委会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及时向董事会反馈;3.进入董事会尤其是任董事的党委成员,应在议案上会前就党委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与董事会其他成员进行沟通;4.在董事会决策时,董事会中的党委成员要充分表达党委意见和建议,按照党委意见和建议进行表决,并将董事会决策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5.在董事会会议上,若董事会中的党委成员发现议案应经而未经党委会前置讨论研究的,或拟作出的决策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的,应联合董事会中的其他党委成员提出撤销或缓议该决策事项的意见,会后及时向党委报告,通过党委会形成明确意见向董事会反馈,如得不到纠正,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财务资金主要数据】
    2022年,毕拉河林业公司资产总额54346万元,负债总额30206万元,所有者权益24140万元,营业收入1825万元,利润总额582万元,净利润582万元。
    【生产经营计划完成情况】
    2022年,完成森林抚育任务11万亩,完成2022年占地植被恢复815亩,远征造林5000亩,2020年和2021年造林补植14,608.5亩,完成火灾烧死木清理面积8986.5亩,出材27921m³,完成各类占地采伐和占地林木清理面积470亩,出材363m³,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完成云杉、黄菠萝新播新育13亩,计划产苗100万株,换杯容器育苗130万株,向莫尔道嘎等森工公司提供云杉、落叶松生产苗木170万株,提供公司本地和远征造林用苗共95.88万株。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成灾率为1.62%、测报准确率为91.7%、无公害防治率为100%、种苗产地检疫率为100%。完成灾害治理面积8.2万亩,森林保险灾害勘查面积6万亩。

【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财政资金预算总支出14687万元,实际支出14254.5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资金结余405.2万元、国土绿化植被恢复造林资金结余27.3万元,造林期为三年,剩余资金于2023-2024年支出。
    重大事项

2022年3月17日

刘振宇同志任毕拉河林业公司党委委员、书记;

李志刚同志任毕拉河林业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二级高级职员;

梁显林同志不再担任毕拉河林业公司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委派路明同志为毕拉河林业公司外部董事。

2022年5月21日

委派江立雪同志为毕拉河林业公司外部董事;

张守利同志不再担任毕拉河林业公司外部董事职务。

2022年10月31日

委派闫启安同志为毕拉河林业公司外部董事;

委派刘金业同志为毕拉河林业公司外部董事;

迟安斌同志不再担任毕拉河林业公司外部董事职务;

王利发同志不再担任毕拉河林业公司外部董事职务。

【履行责任情况】

在履行政治责任方面:坚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秉持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科技引领作用,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等工作,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在履行经济责任方面:严格执行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各项规定,健全公司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努力构建权责明确的现代国有企业管理控制体系。不断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全力打造绿色生态品牌,积极探索提高经济效益途径,让职工群众共享国企改革发展成果。
    在履行安全责任方面聚焦生态保护建设主责主业,全面落实管护责任,全力维护祖国生态安全。同时,把职工群众生命安全放在工作第一位,切实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聚焦战略安全、产业引领、绿色发展、应急救援、公共服务等一系列重点领域,坚决落实国家重大战略、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在稳定国家经济大盘、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服务保障国计民生中勇挑重担、冲锋在前,充分发挥了国有企业社会责任。
    【职工权益维护情况】

2022年4月12日,召开了毕拉河林业公司2022年度工作暨六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上续签了《2022年集体合同》,将《工资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一并签订。遵照执行《内蒙古森工集团进一步完善职工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2022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由77576.57元增长至83411.23元,增幅为7.53%。公司共有702人参保职工医疗互助,参互率为98.86%,申领医疗互助61人次,申领金额83554.69元。开展了“四送”上山活动,为一线职工购置了羽毛球拍、象棋、篮球等文体活动用品,合计金额1.2万元;为基层单位购买各类书籍480册,共计2万元。开展两节送温暖、金秋助学等活动,共发放资金5.6万元,慰问46人次。为30户发展家庭经济的职工发放小额无息贷款60万元。为550名一线干部职工免费接种了森林脑炎疫苗,合计金额近12万元;为130名在职女职工,45名男职工家属开展女职工免费体检活动,合计金额1.1万元。

【报告摘要】

董事会工作报告摘要

董事会制度建设及运转情况:

2022年,在完成国企三年改革任务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章程对董事会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对成立的四个专门委员会人员、职责进行了调整和修订。因疫情影响,全年以通讯的形势召开董事1次,现场会议2次。董事会严格执行会议议程、程序,并形成会议决议,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督察督办,将会议决议落到实处。做好公司董事之间、董事会与党委会、经理层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有效运转。全体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董事会决议,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自觉参与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有力保障了公司2022年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就森工集团委派董事长、任命公司总经理和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工作方案以及注销岭上行旅行社、达尔滨湖旅游公司章程及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人选进行表决任命、部分科职人员调整和任职情况、“十四五”规划(草案)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审议决策。董事会召开前,经董事提前充分酝酿,讨论研究审议,按法定程序进行票决并形成会议决议,充分发挥了董事会做决策、防风险的重要作用。

聚焦主责主业,生态建设成就显著。一是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加强生态建设,落实林长制责任,全年开展林长巡察40余次。完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43块图斑变化情况的核查和2021年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项目、达尔滨湖国家级森林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征占用林地外业调查、审批及5700余块林草湿与国土“三调”数据融合内外业核实工作。加大资源林政管理力度,制定毕拉河林区林权证内林地草畜平衡和禁牧管理办法。编制了《毕拉河湿地公园2022年湿地保护与恢复支出项目实施方案》。在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和整治销号工作中,移交森林公安林政案件267起,收回林地面积15.53公顷,专项整治销号全部实现应销尽销。二是推进国土造林绿化。完成补植补造任务和2022年占地植被恢复、远征造林及森林抚育11万亩营造林生产计划。完成2022年第四季度火灾烧死木清理,审批调查设计面积4056.75亩,审批采伐蓄积13998.61m³,审批出材3111.2m³。完成云杉、黄菠萝新播新育13亩,计划产苗100万株,换杯容器育苗130万株,向莫尔道嘎等森工公司提供云杉、落叶松生产苗木170万株,提供公司本地和远征造林用苗共95.88万株,实现了育苗销售的重大突破。三是防灾减灾能力不断提高。对生态功能区内109处各类野外火源风险节点、区域、时段进行调查摸底、心中有数。积极开展武装“三清”工作和防灭火检查督导工作,实现了全年无火情的较好战绩。2022年完成森林灾害治理面积8.2万亩,森林保险灾害勘查面积6万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四率”指标全部达标。是加强工程项目建设。完成2021年损毁桥梁改造修建工程和林场场部连接外部道路建设项目和2022年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毕拉河百湖谷湿地公园2022年湿地保护与恢复支出项目;完成2022年管护用房建设项目批复工作、重建改造2021年管护用房任务。2022年维修养护防火公路107公里,支援乌塔公路维修建设50公里。深入开展电信普遍服务,完成建设电信普遍服务4G基站3个,开通外站宽带业务28处,局域网光纤铺设12.3公里。

纵深推进改革,企业效能不断提升。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台账,实现林业局公司化改革,修订了公司章程、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5项基本制度,完善企业内控机制,建立起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框架下的新型经营责任制,全面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修订完善《内蒙古毕拉河林业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公司物资采购流程进一步规范。

在工程建设方面,其中国投建设项目:毕拉河林业局2021年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投资675万元;毕拉河林业局2021年管护用房建设项目,计划下达投资55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4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0万元;毕拉河林业局2021年损毁桥梁改造修建工程,计划投资7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内蒙古毕拉河林业局林场场部连接外部道路建设项目,博克图至诺敏镇道路74.029公里,吉文与毕拉河界─S302道路39.874公里;毕拉河林业局2020年管护用房建设项目,下达投资120万元,中央投资105万元,地方配套15万元;毕拉河林业局2021年林区公路涵洞养护修建工程,建设内容为公路养护34公里,修建涵洞3处,该项目共计投资11.9万元。

2021年公司在国企改革和经营发展过程中,未发生重大投融资、资产重组与处置、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担保等事项。公司在利润分配、弥补亏损、增资注册资本和重大资本金变动、大额捐赠和赞助都未发生,预算内大额资金的调度和使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通过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党委会审议,达到一定额度的超预算资金必须经董事会审议并向森工集团报备方能执行。

根据《关于毕拉河林业局有限公司职能机构编制的批复》(内森工机编字〔2020〕18号)要求,公司认真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修订《内蒙古毕拉河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编制方案》,调整公司总部各委办部、各单位的名称及职能,理顺了管理体制,设置公司各委办部、各单位共32个,其中公司部门14个、林场6个、其他单位12个,合理分配97个科职数、177个其他管理岗位数,根据其各自职责业务配备科职人员和管理岗位,进一步优化现代企业制度下的组织机构设置,提升管理水平,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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