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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毕拉河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陈志远
2023-09-28
1388

  根据森工集团党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5日至12月4日,森工集团党委第二巡察组对内蒙古毕拉河林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毕拉河林业公司)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2月22日,森工集团党委巡察组向毕拉河林业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森工集团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思想高度重视,提升政治站位。毕拉河林业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此次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直面森工集团党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有力的务实举措,最坚决的态度、最严谨的作风,深刻剖析反思,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巡察整改任务不折不扣完成。

  (二)加强组织领导,进行科学统筹。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公司党委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2月24日,下发《关于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与森工集团党委巡察办联系和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3月6日,公司党委召开毕拉河林业公司第二轮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要求公司上下统一思想认识,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明确整改要求,坚持全面整改,实施“销号管理”,建立定期报告制度,确保巡察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整改期间,各责任单位(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相继开展了专项检查、专题调研、自查自纠等工作。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梳理汇总各责任单位(部门)上报的整改进展情况,形成调度材料上报森工集团纪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巡察办。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根据森工集团党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反馈问题,在取得上级指导督办部门意见后,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毕拉河林业有限公司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各责任单位(部门)严格按照上级指导督办部门意见和整改方案,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台账,确保各项清单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四)强化责任担当,迅速落实整改。公司党委全面部署,主动认领、领导带头、部门协调、统筹推进。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细化分解任务,规范建立整改台帐,对整改的问题对账销号、不留死角,确保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

  (五)加强建章立制,严肃追责问责。对公司现有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19项,不断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加强管理、解决问题,构建整改落实工作机制和长效机制。为切实发挥巡察工作警示教育作用,公司党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共追责问责了11个责任单位、17名责任人,其中,通报批评5个单位,给予提醒谈话12次,约谈6次,诫勉谈话2次,调整岗位1人,追缴资金149.78万元。

  二、突出问题导向,全力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林业公司党委对巡察反馈的意见进行了梳理、细化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推动整改落实落细。具体情况如下: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及时。一是在集中整改期内召开党委会,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公司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带头学,以上带下深入学,到所在党建联系点讲授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党课11次。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5次、交流研讨1次。组建宣讲团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走基层进一线宣讲8次。各总支、支部充分运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主题研讨会等方式开展专题学习共计154次。相继开展了1期“党的二十大精神快问快答”、20期“党的二十大精神应知应会”,22个支部265人参加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线上答题挑战”,依托“毕拉河林业宣”微信公众号,认真梳理、盘点大会报告、决议、精彩解读、关键词等内容,开设“公司党员干部谈感言、话心声”、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有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二是下发《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宣传标语》的通知,制作黑板报8块、悬挂横幅20幅、LED显示屏展播宣传标语28次,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毕拉河林业宣”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持续转发和推送党的二十大学习资料60次,持续发布基层学习动态,不断深化党员干部学习成效。对公司护林站、西烟囱石、文化长廊、机关院内的20块宣传版面内容更新替换。

  2.学习制度执行不严格,学习效果不明显。一是修订了《毕拉河林业有限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考勤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范围、学习内容、学习形式以及研讨主题等。二是制定下发《毕拉河林业有限公司科场级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对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和学习要求进一步明确。对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督促指导。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点内容的理论学习229次、交流研讨27次。三是加强党员的日常学习管理,对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安排专人负责“学习强国”的日常管理,定期在工作群公开“学习强国”的学习情况。四是相关责任人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党支部进行了批评教育。

  3.“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集中整改期内,公司党委共召开13次党委会,把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全面从严治党探索出依靠党的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路径等内容作为“第一议题”进行集中学习。二是制定下发《关于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严格落实《毕拉河林业有限公司党委“第一议题”会议制度》,明确基层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下发《2023年办公室考核指标分解表》,将“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提高基层党组织对“第一议题”的重视程度。三是公司联合督查组对各基层党组织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情况开展了督查。

  4.现代企业制度执行不规范。一是集中学习《中共内蒙古毕拉河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工作规则》《内蒙古毕拉河林业有限责任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相关部门召开部务会议,学习《毕拉河林业有限公司会议记录制度》,及时、准确、完整、真实做好会议记录和纪要编制工作,确保会议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将《内蒙古毕拉河林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工作规则》在工作群中进行线上学习,完善董事会内业材料和书面决议,完善计票人、监票人签字,安排专人整理会议记录。二是集中整改期内,机关各科室全部建立了部务会议记录。

  5.精神文明建设存在不足。一是相关部门召开部务会对精神文明工作进行安排。二是公司召开党建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认真按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每半年召开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重新进行清查清理,按照集团公司要求,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进平台处置。二是开展账销案存资产清查,建立完善帐销案存资产管理台账,履行决策程序。制定《毕拉河林业公司报废资产及账销案存资产清查清理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负责不良资产清理处置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账销案存资产的管理、追索及销案工作。三是建立物资管理台账,设置专职管理员,组织学习《内蒙古森工集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并按照办法要求,督促责任单位每季度对物资管理台账核查一次。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总务和库工管理办法,对库工开展谈心谈话,规范物资管理工作。四是召开阳光采购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小组成员单位(部门)负责人及从业人员专题学习《内蒙古森工集团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参加学习人员根据工作职责撰写学习心得。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梳理本单位在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经党委会审议通过,下发《毕拉河有限公司阳光采购验收及退货管理制度》《关于印发阳关采购目录及规范其他事项的通知》。

  7.依法依规治企意识不强。一是对2023年合同管理开展自查工作,下发《2023年办公室考核指标分解表》《2023年法律事务室考核细则》,规范合同签订流程,明确无委托合同,财务部不予核销,法人授权书一事一授权。二是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以投资计划为依据进行工程项目建设,坚决杜绝无计划开工建设,加强与计划部门的配合,对于急需的建设项目,做好集体决策,事后及时办理投资计划。

  8.财务审核把关不严。一是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认真查验车票是否盖章、盖章是否规范、票面信息是否填写清楚、完整等事项,做到票据核销合规。二是严格公出命令书开具与管理,相关部门全体学习差旅费管理办法,杜绝发生类似问题。三是建立每日加油台账和日盘点记录,在台账上记录具体加油时间及车牌号。组织学习《毕拉河林业局燃油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落实相关工作程序。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9.公司党委统筹谋划企业党的建设不到位。一是制定下发《毕拉河林业有限公司2023年党建工作考核责任制方案》,明确“将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结果与全员业绩考核结果挂钩”。二是组织召开2023年第一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学习“五个一”工作机制,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研究修订《毕拉河林业有限公司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会议的议事内容,领导小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等要求。三是举办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把“最强党支部”建设作为必要课程进行讲解,各党支部书记、委员、党务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对2020年以来公司9个“最强党支部”申报材料,进行逐一自查并立即整改。督促指导相关党支部认真自查“三会一课”、党日活动开展情况,完善申报材料。相关部门召开部务会,认真学习“最强党支部”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并对负责此项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认真开展2022年公司级“最强党支部”申报评价工作,在原有6个公司级“最强党支部”基础上,新评定3个公司级“最强党支部”,达到占比40%的要求。印发《关于毕拉河林业有限公司“最强党支部”创建评定结果的通报》,对公司级9个“最强党支部”授牌。

  10.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一是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行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召开巡察反馈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执行《若干准则》情况纳入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中,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下发《关于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三是公司党委制定组织生活观察员制度,深入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明确总体要求和查摆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问题整改工作,指导各党支部严肃认真地开好巡察反馈专题组织生活会,截止整改期结束,各党支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工作全部完成。四是公司党委书记带头到党校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党课1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到所在支部、督导森林防灭火单位、包片单位、分管单位讲授专题党课。

  11.干部档案管理存在问题。抽调档案审核业务工作人员1名,开展干部档案管理自查,按规定程序完成整改。

  12.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有差距。一是开展发展党员业务培训,对照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汇编,对2018年以来新发展党员的档案进行自查。召开相关部门部务会议,学习《呼伦贝尔市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相关内容,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做到内业填写规范、齐全。二是制定《机关党总支议事规则》并严格遵照执行,增强党总支集体议事能力,提高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公司党委对机关党总支开展分类考核,制定机关党总支考核评价细则,按时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推进组织生活常态化制度化。集中整改期内,组织集中学习9次,开展党课3次,学习研讨3次,开展主题党日3次,及时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召开党员大会4次,支部委员会8次。三是制定了规范党支部主题党日实施方案,加强监督检查跟踪,确保主题党日活动更加规范。四是制定《中共内蒙古毕拉河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中共内蒙古毕拉河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机关总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严格履行换届程序,完成了公司机关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五是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基层换届的制度规定,下发《关于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六是申请资金为公司各单位更换了党组织、行政名称门牌,整改期内全部更换完成。

  13.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不规范。一是制定《内蒙古毕拉河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按照能够参加活动的党员数每人300元的标准编制预算,投放党组织活动经费,规范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管理,确保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有序及合理支出。二是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开展财务业务指导培训。针对现金存于组织部问题,按照规定程序对现金留存问题进行销账处理,将部分现金冲入党费专户中。三是研究制定《毕拉河林业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部务会议事规则》,2023年党费使用已在年初列出计划并经党委会审议批准。四是对各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和收缴党费工作人员开展培训,认真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办法》,严格按规定逐月收缴党费。

  14.科职干部转职员审核把关不严。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中国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员职级管理暂行办法》,党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转职级人员提供了佐证材料。

  15.“两务公开”不规范、不及时。一是深入各单位实地督查,对无党务公开栏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成立“两务公开”专项工作检查组,对公司厂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自查自检,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单。相关单位已设立了党务公开栏、厂务公开栏,悬挂意见箱,及时公开相关内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70-7487677;电子邮箱:273885474@qq.com;邮政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毕拉河林业公司。

  内蒙古毕拉河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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