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濒管办)大事记
【地方系统林木采伐监管】对根河市林业局林木采伐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木材运输和经营加工监管】协调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呼伦贝尔市林业局和铁路部门,严格落实内蒙古专员办与哈尔滨铁路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严格执行木材凭证运输制度的通知》要求,开展凭证运输木材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木材凭证运输率保持在99.9%以上。
【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5月8日~6月28日,对阿拉善盟阿左旗、乌海市海勃湾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四个旗县森林资源现状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随机抽查采伐、造林、防沙治沙等地块16块,核实各旗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向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情况的通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
【征占用林地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监督检查】检查历时92天,收集、查阅、统计相关资料近340份,检查2012年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和2012年以前许可占用征收林地项目23项。审核(批)面积合计1306.1689公顷,实际占地面积1010.3663公顷。
【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与国家林业局遥感判读专家组共同组成“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组,于2013年8月14日~9月16日,对莫尔道嘎、绰尔、满归、根河4个林业局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的“森林资源管理情况”和“2012年1月1日至检查时止的林地管理情况”全面检查。
【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督查】与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联合,对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和鄂尔多斯市等5个盟市、9个旗县和7个湿地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情况进督查。
【防火督查】开展防火检查3次;在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时期,及时派出人员参加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蹲点督查组,深入呼伦贝尔市有关旗市、内蒙古大兴安岭国有重点林区开展森林防火督导检查。
【履约执法】充分发挥CITES公约履约执法协调小组作用,组织召开联席座谈会2次。与满洲里海关召开联席会议2次,在加强濒危物种进出口监管、加强沟通合作和人员业务培训、严厉打击各类走私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方面达成共识;核发允许进口证明书10份,总金额186.1万元。核发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 物种证明书11份,总金额837.8万元,收取进出口管理费共2.79万元;对2009至2012年度核发的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监督检查。
【肉苁蓉物种监测评估】与阿拉善盟、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鄂尔多斯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开展肉苁蓉物种监测评估,监测评估报告上报国家濒管办。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