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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林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召开。大会总结了2014年以来林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并对4年来林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涌现出的40个模范集体和69名模范个人予以表彰。
此次大会对于深入推进林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继承发扬林区民族团结光荣传统和大兴安岭人精神,巩固发展林区各族人民大团结良好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报从今日起开设“团结进步 守望相助———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风采”专栏,大力宣传近年来林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事迹,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为榜样,不断开创林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内蒙古大兴安岭阿里河林业局地处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境内,是典型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由汉、蒙、回、满、达斡尔、朝鲜、鄂伦春等多个民族组成。多年来,阿里河林业局党委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扎实开展民族团结各项工作。
林业局先后荣获全国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全国文明单位、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森工系统营林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精神文明标兵单位、企业文化先进单位、自治区学习型组织、管理局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等数十项殊荣。多年来,他们重视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工作,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计划和各基层单位干部理论培训教育当中,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和“三个离不开”、“四个维护”、“五个认同”的宣传教育; 以推动区域经济共同繁荣,带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己任,与地方政府共促共建,促进了边疆繁荣稳定,把党的民族政策落到了实处; 召开了地企党建一体化经验交流会,在森林资源管理、防火防汛、综合治理、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城镇建设上与地方政府一道联防联治,达成共识。
林业局始终坚持民族文化与企业文化有机融合,在各族干部职工中开展了“我为和谐林区尽份力”“手拉手共谋林区新发展、心连心共建和谐大家庭”等一系列主题活动,举办了“热爱鄂伦春,建设新林区”生态文学作品征集、阿里河林业局生态文化艺术节等活动,新建统战文化长廊一处,建设了由云杉、樟子松等树种构成的绿树成荫的民族团结公益林,增强了林业少数民族职工群众的归属感,形成了多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管理局统战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