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濒管办)大事记
2002年
1月6日~11日,国家林业局资源司苏春雨副司长带队,到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根河林业局开展冬季林木采伐管理检查。
3月3日~5日,专员办参加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企事业领导干部会议,金永洪专员讲话。
3月26日,专员办召开处级干部民主生活会。
4月10~19日,按照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专员办对莫尔道嘎林业局“三总量”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国家林业局资源司派员参加。
5月22日~6月8日,专员办开展对绰尔林业局、阿龙山林业局开展人工更新造林实绩核查。
9月5日~11日,专员办和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在北戴河联合召开林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监督工作会议。
10月25日~27日,国家林业局资源司王洪波处长带队,到绰源林业局、库都尔林业局对伐区作业质量和伐区调查设计核查工作进行稽查。
11月20日,专员办下发《关于加强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木材经营加工厂点运输证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范围内木材运输工作,印制了格式统一的“森林资源来源证明”单。
2003年
2月17日~18日,专员办参加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企事业领导干部会议,金永洪专员讲话。
3月13日~14日,专员办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国家林业局派以许志林同志为组长的指导组前来指导。
4月,按照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对黑龙江省东京城林业局“三总量”执行情况和新清林业局、郎乡林业局的伐区作业质量情况进行检查。
7月28日,专员办向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提交《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关于开设过境防火隔离带有关规定的意见》。
8月29日~9月5日,专员办在北戴河组织由林区各林业局监督员、分管副局长、资源科长参加的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监督工作例会。
11月3日,专员办向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下发《关于严格执行抚育伐调查设计间隔期和郁闭度标准的通知》。
11月14日,国家林业局办公室下发《关于核定驻兰州等12个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编制、内设机构、干部职数的通知》(办人字〔2003〕65号),核定专员办编制26名,其中驻呼和浩特森林资源监管处编制由4名调整为5名(不含1名副专员)。
12月1日,专员办和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在牙克石联合召开林区森林资源管理监督工作会议。
12月6日~17日,专员办参加国家林业局资源司组织的“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冬季林木采伐专项检查”。
12月,专员办与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召开联席会议,就森林资源管理监督的八个方面的问题进行协商,明确了解决问题的办法,为解决林区监督体制不顺等问题起到了推动作用。
2004年
2月16日至18日,专员办参加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企事业领导干部会议,金永洪专员讲话。
3月1日~25日,按照国家林业局部署,专员办对通辽市科左后旗金宝屯林场、库伦旗边家杖子林场;赤峰市宁城县坤头河林场、克什克腾旗黄岗梁林场等地方国有林场采伐更新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月,出席北方四省区森林防火工作座谈会的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雷加富到专员办看望全体同志。
4月,按照资源司《关于下发2004年“三总量”检查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专员办对黑龙江大兴安岭林业公司韩家园林业局2003年度“三总量”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5月10~30日,按照国家林业局部署,专员办分别与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内蒙古林业厅一起,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大检查。对内蒙古自治区的12个盟市、40个旗县、11个国有林业局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情况进行抽查。
6~7月,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要求,专员办与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共同组成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核定编制、确定职能和业务范围。试点方案经国家林业局批复,根河国有森林资源管理分局、阿里河国有森林资源管理分局分别于8月27日和28日正式挂牌成立。
7月,专员办结合《行政许可法》的颁布与实施,按照国家林业局《公告》《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重新对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核发程序进行调整,制定实施《内蒙古国有林区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程序》,从行政许可行为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决定作出、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印制并使用了《国家林业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国家林业局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送达通知书》 等6项行政许可文书,将对行政许可行为申请的受理、送达与审核、作出决定相分离,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8月3日~5日,国家林业局资源司在牙克石市召开由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部门、四大家专员办参加的“三项工作”(两项核查、三总量检查、林木采伐证核发)座谈会。国家林业局资源司苏春雨、张松丹、王洪波、谢守鑫、陈昱参加会议。
8月7日,国家林业局赵学敏副局长到专员办看望全体同志。
8月14日~16日,专员办在根河林业局召开林政稽查、林木采伐证核发工作会议,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驻各局监督员参加。
9月,专员办主持召开由呼伦贝尔市政府、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主管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在国有林权证范围内重复发放其它权属证件、加强工程建设中征占用林地管理、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以及对企事业单位和农民造林和国有林区林下资源开发利用等问题,下发了《关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使国有重点林区的林地林权管理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维护了林地林权的合法权益。 11月13日~15日,专员办在牙克石举办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三总量”管理、监督培训班,各林业局资源管理部门和驻局监督办有关人员参加。(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