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秋
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实现纪法分开,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是新形势对执纪审理工作的要求,强化政治意识、扭住“四风”不放、强化责任追究是新形势下执纪审理工作应该把握的重点问题
一、 新形势对执纪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1、案件数量增多。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案件数量增加。
2、违纪类型增多。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审查对象的违纪类型增多。
3、纪律适用难度加大。新形势下对审查对象违纪行为的定性量纪,事实的认定和证据的把握都面临新问题。
4、程序要求规范。新形势下的证据标准、文书规范、涉案款物、纪法衔接、处分宣布等给执纪审理工作提出挑战。
二、新形势下执纪审理工作应该把握的重点问题
1、强化政治意识,把对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的审核处理放到首要位置。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政治纪律排在六项纪律之首,体现了党中央对纪律建设内在规律的深刻把握。 把政治纪律摆在首要位置,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要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充分认识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的现实针对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不能松,腐败问题是腐败问题,政治问题是政治问题,不能只讲腐败问题、不讲政治问题。干部在政治上出现问题,危害不亚于腐败问题,有的甚至比腐败问题更严重。这些话不是泛泛讲的,而是有现实针对性的。增强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的警觉性和鉴别力,善于从政治的高度把握执纪审理工作,把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的审理,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第二,要善于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善于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的处分,从第四十五条到第六十二条列举了十七种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和处分尺度,包括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结等问题。在执纪审理工作中不能只局限于违纪行为本身和违纪行为的表现,要看到违纪行为反映的问题实质,善于从种类繁多、表现各异的违纪行为中,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
2、 扭住“四风”不放,持之以恒做好对违反作风建设问题的审核处理。
“八项规定”是切入口 和动员令,正如习近平同志所言:“八项规定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我们改进作风的第一步;是我们作为共产党人 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各级领导干部永远是人民的公仆,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不能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某些党员干部却追逐超越法律和制度之外的权力,把个人利 益凌驾于公众利益之上,不仅破坏了社会公正,疏远了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而且影响到党和国家能否永葆生机活力的大问题。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党内脱离群众的现象大量存在,一些问题还相当严重,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是违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 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中央八项规定展示了党鲜明的政治态度,是我们党好传统、好作风的延续,也是当前刹风肃纪、正本清源的重要指引。
3、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的审核处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全党动手一起抓的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发生了党的领导作用不发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样、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发生严重‘四风’和腐败现象、巡视整改不力等问题,就要抓住典型严肃追责。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王岐山同志经常强调,“没有问责就没有担当,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责任,这个责任首先在各级党委。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现在为什么又讲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而不仅仅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这“不只是字面上的变化,更是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深化”。通过巡视发现,凡是出问题的地方、部门和企业,往往都是党的建设出了问题,所以王岐山同志强调中央巡视组是政治巡视而不是业务巡视。目前不同程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观念淡化、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凡是党建抓不上去的单位,都是问题高发区,要么是违规决策,要么是任人唯亲。 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一案双查”,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的审核处理。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出台之后,更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
(作者单位:森工集团<林管局>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