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辉
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是保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完善党内监督,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客观要求。当前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仍然存在监督意识不强、监督主体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解决当前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监督力度。
一、突出重点,确保监督有的放矢
一是要盯住重点任务。在推进和落实国有林区改革、生态保护与建设、民生改善、社会稳定等重点任务中,考察甄别干部,近距离接触观察干部,注意听取群众反映和意见,注重分析研判,对作风不严不实、不尽职尽责和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分别进行谈话诫免、离岗培训和组织调整三种方式进行组织处理,一个比一个严重,一个比一个严格,环环相扣、逐步从严,形成了整治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制度链条,切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把推进和落实重点任务的成效,作为检验干部政治品质、担当精神的试金石,作为培养干部、锻炼干部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是要盯牢重点对象。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对象主要包括对选拔任用具有建议、干预、影响和决策权力,承担有关职责、参与有关活动的组织和人员,而重点应是各单位和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抓住“关键少数”,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驶权力的监督。加强对主要领导个人推荐干部情况的监督,看是否明确用人原则和坚持用人标准;对与主要领导有关系对象的提拔使用监督,看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格,是否履行了选拔程序,主要领导是否有打招呼或暗示行为,该回避的是否自觉回避,是否严格遵守了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纪律,从源头上杜绝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现象。
三是要盯紧重点环节。抓住“重点环节”也就抓住了“要害”,就能起到四两拔千斤的效果。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点监督执行用人原则和标准、把握用人条件和资格、履行用人程序和步骤及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等情况。从而要盯住动议提名、任用考察、全程纪实、备案审查等关键节点,做好“两核查”、上好“五把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断提升监督效能。同时要把巡视反馈选人用人问题的整改运用到规范干部选任中,紧盯交办、督办、整改、办结等关键环节,确保巡视反馈的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真正用关键环节的“一子落”激发监督工作的“满盘活”。
二、合力联动,确保监督齐抓共管
一是要上下联动。要坚持干部选任监督工作一盘棋的思想,上级组织部门要注重发挥以上率下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工作部署、督查指导和跟踪问效。下级组织部门要坚持快实施、快推进、快反馈,加强与上级组织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工作联动,实现同频共振。比如,对违反干部任用标准、程序,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超职数配备干部,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裸官”,“吃空饷”、“带病提拔”等专项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工作,以及上级党委巡视反馈选人用人问题的整改,要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必须通过建章立制从制度机制层面加以解决,这些都需要上下级的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要左右联通。做好干部选任监督工作,不仅要组织部门履职尽责,还要树立整体思维,注意联合作战。在今年的换届工作中,中央明确要求,各级党委要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党委书记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纪检机关要担负起监督责任,组织部门要担负起直接责任,人大、政府、政协党组以及统战部门要分工负责,把扣紧压实“五个责任主体”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比如,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工作联系机制,也涉及到多个部门。同时,为把好提拔人选廉政关,防止“带病提拔”,要求组织部门要加强与纪检、巡视、审计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不断增强做好干部选任监督工作的合力。
三是要前后联系。干部选任监督工作要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创新中发展,既突出创新性,也注重延续性。比如,在研究推动当前干部选任监督工作时,就要注意与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后续整改统筹起来,与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结合起来,针对查摆、发现和反馈出来的不同问题,精准施策,制定好路线图、倒排出时间表,细化到每月,具体到人头,每项措施、每个环节、每个程序都要力求好操作、能落实,一环接着一环改,一锤接着一锤敲,确保各项监督任务一抓到底、取得实效。
三、完善机制,确保监督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信息监督。要充分运用信息监督平台,加大直查和督查力度,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时报告舆情动态,对涉组涉干舆情要加强监测、及时应对、妥善处置、正确引导,充分发挥舆情监督的作用。加强信息综合与运用,整合运用谈心谈话、考核评价、民主生活会、“一报告两评议”、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信访举报、巡视、审计等工作中有关干部监督的信息,积极为选人用人提供可靠依据,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提供决策依据。
二是完善管理监督。用好谈心谈话、诫免函询等措施,及时发现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提醒、函询、诫免,及时进行组织处理。要借助巡视抓好日常监督,对巡视组移交组织人事部门的问题,要深入调查核实并进行整改问责。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试用期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用好“两核查”、“五把锁”、“全程纪实”等措施,把监督覆盖到动议提名、考察考核、沟通酝酿、讨论决定、任职公示各个环节,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规范地进行。
三是从严检查监督。前移监督关口,变被动受理为主动检查,定期开展专项巡查。要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时段和重点问题,特别是对举报反映多、“一报告两评议”结果差、反复出现违规用人问题的单位要进行重点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持续推进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加强选人用人事前廉政把关,切实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把有硬伤的干部排除在外,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切实把严关口、堵住漏洞,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作者单位:森工集团<林管局>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