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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大2月22-25日,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邀请到8位生态保护建设领域的专家和领导,给我们上了一期生动的、超前理论培训课,提高了我们对生态保护建设的认识。为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按照中央6号文件和自治区23号文件的明确要求,我们下步要逐步建立完善符合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和所属各单位实际的、以生态保护建设为主要考核指标的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内容及考核办法,在确保各单位全面完成生态、改革、民生、稳定、管理等各项目标任务的基础上,促进林区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逐步恢复和稳定增长,为实现“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功能定位提供有效保障。
一是注重构建符合林区新定位的绩效考核责任体系。过去,在主管部门自治区国资委的领导下,考核指标主要是利润指标、经济增加值为主,民生指标、生态指标为辅的考核体系。国有林区改革后,我们要结合重点国有林管理局的功能定位,由过去追求利润(效益)的经营管理责任书考核向“发挥生态功能、提供生态服务、维护生态安全”定位的绩效考核转变。主要是将上级下达的各项生态建设指标和工作任务结合重点国有林区实际进行细化、分解、落实,构建起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压力层层传递、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的绩效考核责任体系。
二是注重与上级相关政策要求相结合。全面落实《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和《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总体方案》,我们在2016年取得阶段性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按照自治区国有林区改革领导小组和重点国有林管理局的要求,继续巩固深化、推进国有林区改革,全面完成相应的机构组建、职能转变、工资体系理顺等各项改革任务。在林区开展“生态保护建设”大学习大讨论集中培训期间,授课的老师讲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到2020年达到八项制度: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绩效评价与考核责任追究制度等。在制定重点国有林区绩效考核方案时一定要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总体方案》《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国有企业改革方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政策要求结合起来,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以生态服务功能为核心,以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森林质量、护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为主要指标的林区绩效管理和考核机制。
三是注重突出重点考核内容。逐步推行为全部定量考核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明确考核重点内容。林区干部职工群众更加全面认识林区的发展模式由以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以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由森林采伐为主转变为生态保护为主的重大转型。所以考核的重点也将转变,在坚持围绕生态建设中心、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的基础上,根据林区各单位不同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明确不同的重点考核内容,实施差异化的分类考核,从而更好引导各单位实现使命要求。
四是注重与党建工作有机结合。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原则,通过绩效考核与党建工作的深度融合,引导各单位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自觉把党建工作放在林区事业发展前沿的大局中,用党建的成效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发展力、创造力,为各单位的中心工作提供核心支持。
五是注重优化考核方法。紧紧围绕林区的生态保障能力建设、森林灾害防控、管护布局和方式的调整创新、生态基础项目建设、森林抚育经营、提高营造林水平、湿地保护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具体工作,规范评价标准,重新制定合理实用的考核评价方法。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有机结合,做到日常检查与年末考核并重、统计结果与综合分析并重、奖励与处罚并重,既要重当前,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又要重长远,打牢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六是注重考核结果应用。运用建立严密细致、规范科学的考核程序,严格依据考核结果对各单位负责人进行奖罚,以此调动各单位负责人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的责任意识和积极性,为建立健全重点国有林区绩效管理和考核机制、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提供绩效考核制度保障。(周世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