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爱华
二十三年前的今天,我成了他的新娘。
二十三年后的今天,我写下这段文字,记录我们这一路走来平凡的故事。
我先生这个人,怎么说呢,说他不懂浪漫吧,新婚第一年的情人节,他就从怀里变戏法似的掏出一束红玫瑰;说他浪漫吧,我们的结婚纪念日、我的生日什么的,他通通不记得。开始我还以为他要给我惊喜呢,结果一天都快过完了,人家还什么反应都没有,看我生气了还说我“没事自己找气生”。慢慢地,我找到了一些方法,遇到节日或者纪念日,我会提前一天提醒他,明天是什么日子,我想要什么礼物。就这样,他总是兴冲冲地去买,我美滋滋地接受,两个人不用生气,都很欢喜。直到现在,他就只记得我女儿的生日。从小到大,女儿就是他的心头肉,即便到了现在,他和已经二十多岁的女儿说话,还总是捏着嗓子;女儿假期回来,最爱和他打闹,特别是在他午休的时候,先生困得直流眼泪,还是强挺着,同他姑娘嘻嘻哈哈。女儿今年毕业进入职场,孩子的衣食住行就成了她爹最大的牵挂,视频时说得最多的就是:“姑娘,缺钱吗?不够跟爸爸说,别亏待了自己。”相较于我先生,我倒像个后妈一样。
刚结婚时,我还不会做饭,先生每次有饭局,都是回家做好饭才出去。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我才开始琢磨着给孩子弄些吃的,慢慢地什么都会做了。在做饭这方面,他倒是一个很爱学习的人。他跟我妈妈学做红烧肉,熬得一手又红又亮的好糖色。直到现在,婆婆家的红烧肉都是他来做,而我平时,家常菜还能对付,要是家里来了客人,我也只能是给他打打下手。
先生开朗善谈,虽然性子急躁,但是心地善良。朋友聚会时,他总是最能活跃气氛的那一个。他好交好为,很讲义气,可以为朋友“两肋插刀”。然而,他有一个毛病,就是从不主动认错,你说他时,他不反驳、不说话,就是代表他知道错了。两个人过日子,总会有吵架的时候,他是事情过去就忘了,我却做不到,我记仇。他总说我:“就不能记着他的好。”我翻着眼瞪他:“想什么呢?就我这小心眼还能想你的好,不把陈芝麻、烂谷子的事翻一遍就不错了。”
现在,随着年龄增大,我们也早已过了较真的年龄,互相磨合了这么多年,也不那么容易吵架啦。
前年,我们去看望我的父母,他骑着妈妈的电动三轮车带着我老城、新区地转,我们看街道两旁的凤凰花和芒果树,去嘈杂的菜市场,吃香甜的清补凉。那段时间,海南的慢节奏生活让我们仿佛提前过上了退休后的日子。跟他出去时,我就是个路痴,东南西北都分不清,但也是这样的我,带着父母去北京看病时,可以一个人带着妈妈从动物园到故宫再到大红门。他是我的依靠,而不知不觉间,我也成了父母的依靠。
此时,他正在午睡,我已经和这个不浪漫、不细腻还有些大男子主义的人在人间烟火中走成了老夫老妻,特别的日子不说,他依然不记得。这天一大早,我跟他要了个红包,做了几个小菜,我们还小酌了两杯,不管怎样,仪式感还是要有的。阳光明媚,窗台上一簇簇玫红色的三角梅花开正盛,白色的茉莉花也散发着淡淡的清香,这都是先生的功劳,这么多年,浇水施肥的活我是极少做的。
岁月无痕,流年似水。二十多个寒来暑往中,娘家于我从最初的几十公里到后来的城东城西,再到现在的相隔千里。而我们一家三口现在也在过着三地生活,先生在牙克石守着我们的大本营,我在库都尔森工公司上班,每周末回家一次,女儿在北京的工作也逐步进入正轨。虽然团聚的日子有限,但是那个被我们称之为“家”的地方就是我们仨永远温暖的港湾。
我们只是这芸芸众生中最普通不过的一家人,怀揣着美好的希望,经营着自己的生活,过“爱着”的日子,也爱“过着”的日子。唯愿此生:岁月无恙,只言温暖,不语悲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