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内蒙古大杨树林业局
法定代表人:王元成
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经营范围:木材经营、锯材、小材小料加工;住宿;苗木销售;蓝莓鲜果;榛子坚果;营林生产:房屋、场地、农地租赁;农畜产品购销。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
邮政编码:165000
联系方式:0470-5720240。
企业简介:大杨树林业局始建于1976年,九十年代,经历了两次重大机构改革。2000-2010年,实施天保一期工程,完成辅业改制和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工作。2010—2021年,稳步推进国有林区改革,完成“两供一业”等剥离工作;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负责制,启动生态保护建设购买服务工作。2020年10月,根据内蒙古森工集团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优化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林业局变为特定功能类企业。公司总部下设15个部门、23个基层单位。林业局下设1个机关党委,在岗党员349人。截至2020年末,在册职工860人,在岗职工834人。2021年5月24日,按照森工集团要求,大杨树林业局进行公司制改制,更名为大杨树森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
(一)公司董事会
王元成 董事长
殷殿君 董事
刘志远 董事
迟安斌 外部董事
张守利 外部董事
王利发 外部董事
杨晓东 外部董事
董事会对森工集团负责,行使下列职权:执行森工集团党委、森工集团的决定,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利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决定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经营计划,并对经理层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根据森工集团下达的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制定公司投资方案和经营目标;按规定程序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工作机构负责人以及董事会秘书,并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负责对经理层的考核,决定其报酬等事宜;决定对子公司股权代表的委派和更换;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拟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和其他融资方案;拟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方案和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拟定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拟定公司国有资产转让、部分子企业国有产权变动方案;制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和分公司、子公司等分支机构的设置或撤销方案;根据授权,决定公司内部有关重大改革重组事项,或者对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根据管理权限,任命或委派公司内部管理部门和二级单位负责人并负责以上人员履职考评工作;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法律合规管理体系,制订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指导、检查和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议公司内部审计报告,建立审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的机制,董事会依法批准年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对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法律合规管理制度及其有效实施进行总体监控和评价。听取总经理工作报告,检查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对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问责制;按照管理权限,批准公司的资产抵押、质押、保证等对外担保事项;制订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决定公司行使所投资企业的股东权利所涉及的事项;审议决定公司森林资源保护修复经营重大事项。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规定和森工集团授权行使的其他职权。
(二)公司经理层
殷殿君 总经理
曲荣贵 副总经理
李清波 副总经理
王万新 副总经理
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董事会的监督管理。
(三)公司党委会
王元成 党委书记
殷殿君 党委副书记
刘志远 党委副书记
曲荣贵 党委委员
刘仍飞 党委委员、组织部长
吴新刚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党委会管理职权和职责: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主要职责是: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防范政治风险,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森工集团党委有关决策部署,推动公司担负职责使命,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全面履行政治责任、生态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支持纪检监察、巡察机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生产经营情况】
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454万元,其中:苗木收入336元(林业局造林自用苗收入)、占用林地采伐119万元。其它业务收入1716万元(含地租收入),利息收入30万元。
【预算执行情况】
森工集团财务部下达的2020年预算总支出计划14419.53万元,实际支出13568.67万元。其中,停伐补助支出计划3898.37万元,实际支出3898.37万元。社会职能人员经费支出计划495万元,实际支出495万元。森林管护费支出计划4258.87万元,实际支出4346万元。森林抚育支出计划2398万元,实际支出2398万元。养老保险支出计划51.54万元,实际支出51.54万元。四项保险支出计划677.80万元,实际支出670.48万元。退耕还林造林支出计划2501.62万元,实际支出1573.71万元。国土绿化植补恢复造林支出计划26.74万元,实际支出23.98万元。防火补助支出计划111.59万元,实际支出111.59万元。
【重大事项】
重要人事变动
2020年10月,王元成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殷殿君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李学彬森林资源监督员。
2020年11月,刘志远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刘仍飞任公司党委委员、组织部长、编办主任。吴新刚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迟安斌、张守利、王利发、杨晓东任公司外部董事。
2021年1月,王万新任公司副总经理。
【履行责任情况】
在履行政治责任方面:坚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在履行经济责任方面:严格执行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各项规定,健全公司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努力构建权责明确的现代国有企业管理控制体系。不断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全力打造绿色生态品牌,积极探索提高经济效益途径,让职工群众共享国企改革发展成果。
在履行安全责任方面,聚焦生态保护建设主责主业,全面落实管护责任,全力维护祖国生态安全。同时,把职工群众生命安全放在工作第一位,切实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在疫情控上,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及森工集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全力支持配合属地政府保障物资供应,开展小区、卡站等重点区域检查、管控工作,帮助属地政府落实隔离场所。
【职工权益维护】
2020年4月17日在公司六届六次职工代表大会上由企业法人代表与职工首席代表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2020年,通过考核,对于符合申报工程系列39人、政工系列14人材料报送至森工集团人事部门。
2020年林业局共开3门课程,汽车驾驶与维修培训、电焊培训、烹饪技术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