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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大政治责任:生态保护方面。坚持系统治理,完成人工造林1.96万亩、植被恢复3.5万亩、补植补造33万亩、森林抚育290万亩、重点区域绿化778亩,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570亩。坚决贯彻自治区林长制工作要求,初步建立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新机制。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处置案件(图斑)3153件(块),恢复植被2.4万亩,追缴罚金285万元。完善森林火灾“天空地”立体防控体系,组建了300人的航空消防特勤突击队,锻造了一支“关键时刻听指挥,危急关头冲得上”的生态铁军,连续四年未发生人为森林火灾。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年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919起。编辑出版《大兴安岭植物志》,填补了我国山脉卷植物志的空白,为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大兴安岭植物资源奠定了基础。确保了生态保护和建设成效得到显著提高。加强党的领导方面。一是制定了“第一议题”制度、森工集团党委工作规则、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工作办法、党委前置研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制度办法;举办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集中培训班,覆盖森工集团及其所属各单位领导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1200余人,确保企业上下统一思想、学以致用、全面覆盖。截至目前,29户子企业全部实现“党建进章”,19户重要子企业全部实现董事长、党委书记“一肩挑”。二是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开展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中心组学习181次,各级党组织书记讲授党课1967次,开展相关活动665场次,参与人数1.9万人次。三是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确定采纳“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清单项目408个,现已全部完成。制定了《森工集团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提升实施细则》及重点任务责任清单,积极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深度融合。深入实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创建“最强党支部”139个,推进党建工作“实功实做”。四是统筹抓好以案促改工作。召开了林区以案促改动员部署暨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制定了《以案促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两级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持续净化企业政治生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实现“改出一个好班子、改出一个好格局、改出一套好机制、改出一个好态势”。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党委前置研究范围和要求,规范决策程序,实现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定了森工集团董事会工作规则、董事会规范运作办法、总经理工作规则以及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规范董事会建设,推动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开展内控制度“立、改、废、释”工作,建立各类内控制度办法70余项。推进子企业完善产权登记信息,明确森工集团与子企业产权关系,维护了各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
安全责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抓好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和设备事故。举办“安全生产活动月”活动,开展重点领域督促检查,2021年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和设备事故。
经济责任:顶层设计旅游、林下、碳汇等产业。规划了重点旅游项目、精品旅游线路,开发系列旅游产品,通过智慧旅游服务平台,有效对接市场。搭建销售网络,“冷极”系列产品线上线下销售良好。开发储备林业碳汇项目,开展CCER项目文件编制工作;挂牌销售VCS碳汇产品,实现收入1,465万元。积极融入央地、京蒙对接大格局,分别与中粮、中林、中旅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林区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方向更加明晰。2021年共计实现营业收入6.7亿元,增长11.7%。实现净利润1.26亿元,增长8.9%。
社会责任: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各单位办结重点民生项目408条;开展“我帮你”活动2469次。投入资金900余万元,开展送温暖和金秋助学活动。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提供60处防疫场所,累计发放物资价值207万元;履行社会责任,疫情期间向满洲里市捐款300万元,配合组织900名志愿者,全年未发生突发疫情事件。林区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环境更加向好。